来宾市自2015年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后,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文明委的亲切指导下,来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扎实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先后荣获“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等自治区级荣誉760多项,成功卫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荣获第五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实现自治区文明城市“二连冠”,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展示文明城市创建的丰硕成果,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不断深入发展,根据自治区文明委的工作部署,经市文明委领导批准,2018-2020年创建周期,来宾市和象州县、武宣县、合山市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自愿申报参评2018-2020年创建周期自治区文明城市。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参加申报2018-2020年创建周期自治区文明城市参评城市的名单(来宾市和象州县、武宣县、合山市)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从公示之日起通过电子邮件向来宾市文明办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3月23日—2018年3月29日。 电子邮箱:lbswmb8219@163.com。 来宾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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