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刊讯(记者 杨宇婷 通讯员 伍陈斯)每逢清明祭祖忙,思念先烈感衷肠。近日,一辆烈士亲属祭扫车辆在经过来宾北收费站时,车上人员拿出烈士亲属异地祭扫证明和介绍信要求免费通行。收费员表示现已取消烈士亲属异地祭扫车辆高速公路通行减免政策,司机需依法缴纳通行费。 3月28日,记者从柳州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了解到,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下发的《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的意见》的文件要求,从2020年开始,烈士亲属异地祭扫车辆通行高速公路,需依法缴纳车辆通行费。 据悉,组织祭扫的烈士亲属及陪同人员,由负责组织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承担省际城市间交通及食宿费,烈士安葬地或者纪念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承担当地交通及食宿费。自行祭扫的烈士亲属,祭扫回程后凭“烈士亲属异地祭扫介绍信”回执,由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当地机关工作人员国内差旅处级及以下标准给予定额补助。 柳州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收费机电部部长王天桂告诉记者,虽然高速公路通行不再免费,但在祭扫活动期间通行高速公路时,凭“烈士亲属异地祭扫证明书”或者“烈士亲属异地祭扫介绍信”可享受高速公路优先通行服务,以及高速公路服务区优先加油、加水和车辆维修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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