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下午,4名群众拿着写有“高效执法,情暖人间”“司法高效创促新,执法如山护正义”的两面锦旗,专程送到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感谢法官陈玉华为民办案,高效调解。“如果没有陈法官,我们的购房契税不知道何时才能要回来。”其中一人这样说道。
2012年11月25日,原告李某4人与被告金秀瑶族自治县圣景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由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位于金秀县金秀镇九二冲的金秀盘王谷度假区二期商品房,同时被告人以代原告缴纳商品房契税为由,收取原告李某、王某、汤某、梁某4人共计人民币57090.91元,并当场写下收条。之后,被告人以各种理由迟迟不为原告缴纳房屋契税,导致原告不能提供房屋完税证明,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原告4人在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的情况下,2018年1月24日,将被告人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金秀县人民法院主办法官陈玉华经过细致梳理案情,认为原告和被告之间的合同关系合法有效,被告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但基于原告要尽快拿回契税办理房产证,调解才是最好的解决途径。此案经陈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通过充分协商达成协议,被告自愿在规定期限内返还原告房屋契税及税务滞纳金。从立案到调解成功用时仅半个月。
“百姓之事无小事,公正、高效的解决老百姓的法律纠纷是我们法官的追求,这两面锦旗是当事人对我们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们工作的鼓励与鞭策”陈玉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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