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自己在驾车经过翠屏路与政和路路口右转时,莫名奇妙地被处罚了,而且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但又不知道自己错在哪儿。其实,这并不是个例,近期有不少驾驶员就因为路口右转“吃”了罚单,可这似乎很平常的动作到底哪里出了错?民警解答,因为他们在右转时压到右侧非机动车道的单实线了。
记者观察发现,目前我市城区内道路均划分有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而部分机动车道又是“一道多向”,即直行和右转共用一个行车道,或左转、直行和右转共用一个行车道。在这样的机动车道上行车,不少驾驶员就会选择利用非机动车道进行右转,省去等待红灯的时间。
不过,这看似正常的行车轨迹却“危机重重”。交警部门提醒,目前在市区内行车,机动车辆在确保安全行驶的情况下,是可以借用非机动车道右转的,但要注意的是,车辆不能在非机动车道内停留,也不能在行驶过程中压到非机动车道的单实线,否则会被监控设备抓拍到,面临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九十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机动车压线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交通违法行为,将处罚款200元,记3分。
民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在进入路口前,一定要提前规划好行驶方向,切勿在驶入导向车道后压到实线、随意变道、掉头,以免被抓拍下来;如果要变换车道,应提前在虚线的地方完成。驾车出行,一定要文明行驶,遵纪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