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450000201806230018 | 反映矿主蒙某在忻城县北更乡加乐村石双屯、加乐屯山界内的石望山开采白云石矿,造成了严重破坏树林、废料填埋植被、泉眼断流、群众房屋损坏等生态破坏问题。 | 来宾市忻城县 | 生态 | 经核查,反映的矿厂为忻城县北更乡易帆矿,位于忻城县北更乡的石望山,2008年开始采矿,主要开采白云石,开采方式为窿口地下式,运输方式均为斜井开拓运输,于2015年7月停采至今。经现场勘察和询问,当时加乐屯群众同意矿山业主将开采期间的矿山废石料用于本屯一处公用荒山进行填埋、平整场地使用,并未发现造成植被和树木被填埋破坏的迹象。北更乡加乐村石双屯、加乐屯的群众饮用泉眼一直以来都未断流,群众饮用水均正常输送,未发现群众蓄水池有开裂断流现象。调查期间,石双屯群众反映该矿开采时,石双屯有房屋开裂,但未有相关材料证明该屯房屋开裂的原因是矿山开采所致,并且群众已自行修复。自矿山关闭停产后,也未发现有房屋损坏事件发生。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 |
2 | X450000201806230080 | 1、位于兴宾区良江新独女村附近的一个木炭厂,未配套任何处理设施,浓烟滚滚。2、石陵、良江二级路两旁很多木板厂建在耕地上,政府不管。 | 来宾市兴宾区 | 大气 | 1.经核查,“兴宾区良江镇独女村附近木炭厂”实为“来宾市兴宾区友谊炭业加工经营部”,该企业已于2018年4月12日获得来宾市兴宾区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厂内建设有14个炭化池、1间碎炭车间,炭化池接通有烟管将炭化烟气收集至水膜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0米高的烟囱排放,处理后排放的烟气呈白色状态;炭化池有少量炭化烟气未收集完全,无组织排放。该企业虽安装有水膜除尘器,但存在少量炭化烟气无组织排放,因此群众举报问题内容部分属实。 2.经核查,良江镇共有28家木板(刨板)厂,经营占地面积为17.5亩。石陵镇全镇共有木材加工点129处,占地约132.49亩。目前兴宾区有关部门已排查发现上述两乡镇38家木板厂存在占用农保地的情况。群众举报问题属实。 | 部分属实 | 1.针对良江镇独女村木炭厂。现场责令来宾市兴宾区友谊炭业加工经营部完善烟尘处理的配套设施,在两末端炭化池增加烟气收集管道,做好木焦油防渗漏及冷却收集。 2.针对良江镇-石陵镇二级路旁木材厂问题,已对排查发现占用农保地的38家木板厂立案查处,下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38份。下一步将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行为。 | |
3 | X450000201806230102 | 反映天虹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家废旧轮胎提炼厂)在生产提炼的过程中未经任何处理向外排放大量的黑色胶粉物和恶臭味,影响到附近居民的身体健康。 | 来宾市武宣县 | 大气 | 1.“天虹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武宣县河西工业园区, 2018年6月8日停产至今。该企业的主要燃料为焦炭和废旧轮胎,燃烧废气通过水膜脱硫除尘设备后经15米高的烟囱排入大气。开炉出料时会产生一定量的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和炭黑粉尘。另在生产环节配备了移动集气罩和抽气管道,收集的炭黑粉尘经风机抽至水膜除尘设备后收集在水池中。现场检查生产厂房地面及屋顶散落有一层炭黑粉尘,轮胎裂解产生有恶臭味。 2.2018年2月,企业自行委托广西科特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开展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有组织废气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3.该企业北面紧邻山体,西北侧为桉树林和甘蔗地,西北方向距离最近的居民区桥巩村约2公里。厂区与桥巩村中间间隔有大片的桉树林和甘蔗地,现场发现在西北面距离厂区约50米处,草木丛根部经触碰仍可发现有黑色痕迹,但新长杂草叶片及根部未观察到黑色痕迹。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由武宣县人民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对该厂存在的违法行为立案处理。 (二)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
4. | X450000201806230103 | 反映来宾市万鸿贸易有限公司万鸿石场未办理相关手续,产生粉尘污染大,导致耕地、房屋、树木都被灰黑色的粉尘覆盖,多年来无法种植庄稼,曾向有关部门反映过,但是未得到解决。 | 来宾市来华管理区(来宾高新区) | 大气,土壤 | 1.来宾市万鸿贸易有限公司万鸿石场位于凤凰镇大许村委大许屯南面牛夺山山脚下,2017年2月投产。目前,该石场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2.2018年6月25日来华管理区(来宾高新区)组织人员依法对该石场进行了现场调查,查阅该石场的工商营业执照、环评批复、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照相应齐全。该石场生产的环保设施有:洒水车一辆、两套传送带全线安装有喷洒喷头、周边安装有环绕的喷洒喷头、出口有清洗车辆车轮的洗车池,设施运转正常。 3.工作人员对采石场周边的耕地、房屋、树木情况进行了调查,该采石场周边一公里内未发现有居民房屋,甘蔗和树木长势良好。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 |
5 | D450000201806230004 | 反映石牙乡甘渣村顶伞水库被他人承包养鱼。养殖户将水库截流,导致下游400多亩农田没有灌溉用水。曾向镇有关部门反映,没有得到解决。 | 来宾市兴宾区 | 其他污染 | 经核实,顶伞水库是小二型水库,总库容559万立方米,由于2017年以来水库集雨范围降雨量偏少,目前水位为151.2米,在死水位151.5米以下,库容水量仅为7万立方米左右,水库承包方为了养活水库里的鱼苗,自己引水进水库。另了解到,今年以来尽管水库库容不足,水库仍坚持在水稻种植期间放水灌溉,但由于水位低水量小,无法满足灌溉。 | 不属实 | | |
6 | D450000201806230032 | 反映原高塘砖厂(位于城关镇高塘村)有人租地准备建设塑料颗粒厂。计划建设的塑料颗粒厂与高塘小学、幼儿园、村庄很近,担心将来受到影响。 | 来宾市忻城县 | 其他污染 | 1.被举报的地块是忻城县城关镇高塘村高塘砖厂废弃厂区(高塘村村委会公共用地块),位于忻宜二级公路方向左面,东南面约500米处是高塘小学学校及幼儿园,但未发现有新项目建设迹象。 2.经调查核实,拟建塑料厂项目投资人已与高塘村委群众代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用原忻城县高塘砖厂废弃厂区35亩地,用于建设塑料颗粒和塑料制品加工厂,主要生产塑料颗粒、塑料薄膜、塑料水管、塑料绳等产品,但目前尚未办理相关手续,项目还未动工建设。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一)加强项目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依法依规受理、办理群众申请行政审批事项。 (二)严格项目建设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对不符合产业,高耗能、高污染、选址不合理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 | |
7 | D450000201806230035 | 反映两家废塑料厂(一家位于头排镇东达糖厂,另一家位于板贵福果业公司内),将废水直排灌溉沟渠,污染农田。废气直排,产生臭味扰民。该厂为无证无照加工作坊。与当地环保部门多次反映,未见处理。 | 来宾市金秀县 | 土壤,大气,水 | (一)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鸿利塑料再生颗粒加工厂位于金秀县头排镇头排村龙庆屯。该厂是用废旧塑料编织袋粉碎热融加工成塑料再生颗粒,厂区内也未安装有任何环保设施,生产产生的废水排入灌溉沟渠,产生的废气也是直接通过一根钢管排出外环境。该厂除了办有工商营业执照,其他审批手续均未办理。 (二)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贵福塑料再生颗粒加工厂位于金秀县头排镇同扶村平地屯一个板厂内。该厂也是用废旧塑料编织袋粉碎热融加工成塑料再生颗粒,厂区内建有光氧废气设施,无废水处理设施,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金秀县人民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两家再生颗粒加工厂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停止非法排污,停止生产。同时,对上述两企业采取强制断水断电措施。下一步,金秀县将把厂区内的原料、产品、设备进行清除,防止死灰复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