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来宾日报讯(记者 李冠才 通讯员 莫世波)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治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工作部署,我市多部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关于切实做好货车超限超载“百吨王”治理工作的函》文件精神,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在城区(含兴宾区)开展“百吨王”超限车辆集中整治。
其中,将督促货运源头重点单位严格执行“五义务”“五不准”规定。货运源头企业“五义务”:一是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对货物装载、开票、计重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三是对驾驶员出示的“四证”进行登记(驾驶证、行车证、营运证、从业资格证);四是建立治超登记制度、统计制度和治超档案,并按规定向运管机构报送相关信息;五是接受治超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货运源头企业“五不准”:一是不准为无牌无证的车辆装载、配载;二是不准为证照不全的车辆装载、配载;三是不准为非法改装的车辆装载、配载;四是不准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五是不准为超限超载的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主要目标是通过凝聚执法合力,保持高压态势,在年底前基本消除“百吨王”现象,防止货车超限超载现象反弹,保护道路桥梁设施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