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文明委《关于开展第五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桂文明委字〔2019〕1号)文件要求,经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推荐,市文明办组织相关专家领导审核后,拟推荐蒙晓梅等五位同志参加第五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为体现推荐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开,现将推荐候选人情况向全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七天。 如有异议,请向来宾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反馈,联系电话:4278219,电子邮箱:lbwmhdk@163.com,联系地址:来宾市行政中心五楼东前楼503室,邮编546100。 附件:来宾市推荐参加第五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人员名单 来宾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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