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出租房一楼,几辆电动自行车正在充电,旁边还晾晒着衣服和放置着杂物。
今年3月20日23时,兴宾区西山安置小区发生一起火灾,起因是电动自行车在充电过程中起火,造成2名群众被困室内,家具、电器、衣物、电动车等物品被烧毁,直接财产损失达2.8万余元。
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不断增多,在室内私拉电线充电、充电时间过长、多辆电动自行车同时充电等现象屡见不鲜,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威胁群众的财产和人身安全。连日来,记者对城区室内电动自行车充电现象进行走访,发现不少问题。
群租房内充电乱象频现 房东租客安全意识淡薄
许多外地人或刚毕业的大学生,因经济条件不太宽裕,多会选择租房生活,同时多会选择电动自行车作为出行工具。因此,如何给多辆电动自行车充电就成为大问题。
在维林综合市场的群租房内,六辆电动车正在使用同一个排插充电。记者看到,室内地上电线如麻,排插一个接着一个,部分排插已经老化,还结有蜘蛛网。而就在一辆正在充电的电动自行车旁,放着一个液化气罐,不远处是租客们晾晒的衣服,整间屋子俨然是一个易燃点。
在镇北社区的一间民房,两辆电动自行车在一楼充电,而电线却是从三楼拉下来的。当时,房东正在充电的电动自行车旁打麻将,她告诉记者,充电线都是租客私拉的,电费自理,所以她也管不了。同样在镇北社区的另一间民房内,几辆电动自行车正在充电,屋内却无一人看管。
如此明显的安全隐患,为何大家都视而不见呢?一名莫姓房东表示,自己出租房屋已有十年之久,租客的电动自行车都是放在一楼充电的,从未发生过意外。“就算租客充电不当,短路也会自动跳闸停电,不会引发火灾的。”
此外,有不少租客认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起火与车辆本身质量有很大关系,平时好好保养,就不会发生事故。“自建出租房和新建小区不同,人、车流量大,又没有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如果不在室内充电,车辆容易被盗,只要充电完成后及时拔掉插头,就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城区多数“三合一”场所没有进行防火分隔
除了出租房多辆电动自行车同时充电的隐患,许多沿街铺面“三合一”(经营、储存、居住)或“多合一”场所,没有按照规定进行防火分隔,也存在安全隐患。
在维林大道一家铺面里,一名租客在充电的电动自行车旁玩手机,而他的电动自行车旁,堆满了纸壳、泡沫等杂物。记者告诉他,电动自行车这这样的环境下充电存在危险,而他却不以为然:“按时拔电就好,我白天都在这里上班,就算发生火灾也会及时发现。”
记者走访了柳来路、新兴北路等街道铺面发现,绝大多数店铺都没有进行防火分隔,并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黄发佺表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若没有进行防火分隔,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没有逃生通道,极易造成人员被困。“特别是电动车过夜充电,室内人员都是睡觉状态,很难及时发现险情,浓烟、有毒气体很快蔓延,导致人员处于危险之中。”
相关方案已出台 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今年5月20日,市城市管理局向各县(市、区)住建局以及局机关科室、二层单位下发《市政公共行业“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严禁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消防通道;严禁通宵充电,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等。
针对我市群租房、“三合一”场所的充电乱象,黄发佺认为,出租房在管理上不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无人管理、未落实“楼长制”等原因,为火灾的发生埋下了种子。他表示,这些充电乱象急需遏制。
黄发佺建议,市民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需注意购买有生产许可证、合格的、知名度高的产品;给电动车充电时,不应长时间处于通电状态,正在充电的电池不应被可燃物覆盖;使用移动插座取电时,用电负荷应与既有电气线路安全负荷相匹配,不应随意拉接电线;不应将电动车违规停放在楼梯间、走道、门厅等建筑公共区域,或违规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为电动车充电。
此外,街道办、社区要排查到位;有关部门应出台相应的便民措施,建设集中电动自行车停放点以及安装智能充电桩,落实好主体责任;提高群众的逃生意识、消防安全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