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宾市工业园区(来宾高新区)管委,市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与自治区有关部门联合会商,受台风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我市8月8日-9日将出现污染天气过程。市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19年8月8日0时起,全市启动污染天气黄色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停限产措施。
1.火电行业:已完成超低排放的机组不进行停限产,其他机组在确保安全生产和保障工业园区供气的前提下,限产30%以上。 2.冶炼企业:来宾华锡冶炼有限公司烟化炉停产,其他车间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控制在国家标准的80%以下。
3.建材行业:市区周边(含兴宾区、来宾工业园区)的水泥(含粉磨站)、砖瓦企业停产。
4.混疑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按《来宾市城区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措施清单》要求错峰生产。 5.其他企业:市区周边的造纸等企业烟气排放浓度控制在国家排放标准的80%以下。
(二)移动源限行措施
严格按照《关于来宾市城区道路实行禁行限行管理的公告》落实管制措施。
(三)扬尘源控制措施
1.除应急抢险外,市区内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
2.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包括环城路)、重点区城道路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清扫和洒水频次。酒水范围扩大到市郊入城道路。
(四)油烟污染源、垃圾焚烧污染源控制措施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宾工业园区管委,要加强秸秆焚烧管控,禁止焚烧秸秆。
2.加强露天烧烤的管控,禁止露天烧烤。
3.加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焚烧管控,禁止焚烧垃圾。兴宾区党委、政府负责管控城区内焚烧垃圾的行为。
(五)加强VOCs行业督导管控
城区加强对石化(主要是加油站)、家具制造、包装印刷、人造板制造、汽车修理、工业涂装等行业的督导,确保石化行业设施正常运行,家具制造,包装印刷剧、人造板制造、汽车修理、工业涂装等行业实施错峰生产。
(六)根据气象条件和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市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将适时在污染天气黄色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减排措施力度
二、强化污染天气应急监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宾工业园区管委,各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19〕22号)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加强污染源监管和重点领域污染联防联控,严格执法,切实降低污染天气污染影响。市直有关部门、建筑垃圾综合执法组要以污染天气预警为令,加强监督执法,发现问题立即督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不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企业和个人一律依法从严査处,对监管不力的部门一律严肃问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宾工业园区管委,各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于每日10时前,将本单位前一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报市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电话:6497910,传真:6497885,邮箱:lbsjpb@163.com)。
三、加强公众宣传工作
各新闻媒体要通过电台广播、电视新闻、电视滚动字幕等方式,向社会发布预警应急响应信息,积极宣传公众防护措施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全社会共同做好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来宾市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办公室(代)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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