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来宾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因阻碍执法人员执行职务,兴宾区迁江镇的3名男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200元、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2月22日晚上9时,在迁江镇中贤村民委中店村322国道附近,一辆桂R牌照的运蔗货车疑似超限,执法人员要求司机将车辆行驶至迁江糖厂过磅。因担心被处罚,货车司机兰某胜无故拖延时间,阻碍执法人员正常执行职务,并向肖某丰、肖某立等人透露货车被扣押一事。肖某丰、肖某立等人随后组织几名人员拦路截停被扣押货车,并围堵、语言威胁执法人员正常执行职务。执法人员多次解释无效,后陆续有村民赶到现场阻碍执法。无奈之下,执法人员只能让对方将货车开走。 2月24日,兰某胜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对其当晚参与阻碍执法人员正常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考虑到兰某胜主动前来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兰某胜处以200元罚款。肖某丰、肖某立情节较严重,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醒广大群众,遇执法人员依法检查或执法时,应当服从并配合执法,切勿采用任何方式和行为阻碍执行职务或妨害公务,否则将造成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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