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晚刊讯(记 者 杨宇婷)3月12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20年全年共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9002件,与2019年全年受理量同比增长197.3%。其中,食品、餐饮、住宿、服务类成投诉热点。 今年年初,市民覃女士与朋友在兴宾区某家餐饮店购买了两份臭豆腐,食用后,覃女士感到全身发热、喉咙痒,并有呕吐等症状,朋友亦出现腹泻现象。覃女士怀疑食品有问题,于是投诉至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经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核查,该餐饮店操作、布局合理,且有食材进货凭证自证。覃女士无法出具检测凭证,证明身体不适是由食用臭豆腐引发,因此无法认定食材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不予立案。 当前,购买凭证、专业机构检测证明是主要监管难点,食品投诉多集中在奶茶、面包、米粉等较受欢迎的食物。多数消费者因安全意识淡薄或为图方便,在流动摊贩、微信朋友圈等非正规渠道购买食品,没有相关消费凭据,出现问题后无法通过官方途径维权。此外,在涉及食品问题的消费维权过程中,需要对食品进行专业检验,由于成本问题,消费者与商家难以归责协商,导致维权不了了之。 为减少食品安全隐患,市市场监管局在对我市食品经营商家开展日常检查行动的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维权时务必保留票据、付款凭证、交易录音等消费证据,尽量选择正规渠道以及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商家。 此外,记者了解到,为增加营收,多数经营日用品等非食品类目的便利店、小商店兼卖零食、小吃等食品。由于部分商家食品安全意识淡薄,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过期变质、掺杂掺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的食品,使消费者权益受损,因此屡遭市民举报。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提醒,涉及餐饮经营、食品销售等单位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食品经营资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核准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消费者应注意查看商家的食品安全信息,不购买标签不全的“三无”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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