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晚刊讯(记者 黄文媚 见习记者 黄艳斌)自治区药监局发出最新公告,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趋于平稳,为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从3月12日起,全区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恢复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3月15日,记者就此在城区几家大型连锁药店走访时看到,各药店均已恢复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 “目前,治疗发热、咳嗽类的药品已经可以正常售卖了。”某药店工作人员雷女士告诉记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他们店此前按相关规定将治疗发热、咳嗽类的药下架,有市民到店购买含有布洛芬、乙酰氨基酚、安乃近等成分的药品,均建议顾客使用其他中成药替换或是到医院及时就医。上述新公告出来后,他们店便立即将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重新上架,方便市民选购。“目前采购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的市民不是很多。”当天,记者就此在城区古三路一药店走访时,该药店一位营运负责人黄丽萍说。 随后,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虽然我市各大药店目前均已恢复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的药品,但市民到实体店购买此类药品时,仍需严格执行购买人员信息登记制度,配合药店工作人员做好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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