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来宾晚刊讯(记者 韦海臣)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我市印发关于明确畜禽运输车辆防疫管理及清洗消毒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自4月1日起实行“畜禽运输车辆消毒凭据制度”过渡期,切实加强我市畜禽运输车辆管理。 4月1日起,除中南区其他省份(广东、海南、福建、湖南、江西)的种猪和仔猪外,暂停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猪调入广西;从中南区其他省份调入广西的种猪和仔猪实行“点对点”调运报告制度。政策实行后,我市将每天追踪外省调入生猪情况,中南区外所有生猪及中南区内肥猪不得调入我市,种猪和仔猪需经我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同意后,经指定通道点对点调入。 “畜禽运输车辆消毒凭据制度”实施过渡期间,运输种猪、仔猪或者跨省运输畜禽的车辆,必须取得A级清洗消毒中心出具的洗消凭据;取得B级清洗消毒中心出具的洗消凭据车辆,只能在广西境内运输畜禽,且不得运输种猪或仔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