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新闻: 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来宾市五届人大八次会议胜利召开 深化民主管理 激发内生动力 来宾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 广西华舟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正式投产 方毅到市三江口新区、市工业园区调研 来宾成立全学段思政教育联盟 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来宾市投资合作项目签约仪式举行
 
 
防溺水,家长不是“旁观者”
作者:傅 丹    来源:来宾网-来宾日报    时间:2026-08-05

7月30日,《广西预防中小学生溺水若干规定》正式施行。16条新规,把政府、学校、家长三方责任划分得清清楚楚。

新规明确,父母或监护人是孩子非在校期间防溺水的第一责任人。若未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导致孩子发生危险,将被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还需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防溺水,家校责任本应分明。家庭有责任守护孩子安全,学校则是教育和提醒的重要阵地。若出事就把矛头全部指向学校,既不公平,也无助于堵住家庭监护中可能出现的漏洞。厘清边界,各尽其责,才是对生命最好的守护。

现在,新规把责任划分得清清楚楚: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联动机制,排查危险水域,经费纳入预算;乡镇街道要把防溺水纳入网格化管理,该设警示牌设警示牌,该配救生设备配救生设备。学校方面,要教孩子游泳及自救技能,孩子未按时到校,需及时联系家长。

正值暑期,天气炎热,孩子玩水意愿强烈,安全隐患不容忽视。家长必须提高警惕,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为孩子构筑起生命安全的首道防线。防溺水,家长要“在状态”,有效看护重在视线不离,安全教育贵在言传身教。政府把水域管好了,学校把技能教到位了,剩下的就是家长这道“第一防线”是否真正守住。


 
 
编辑: 叶梦莹
 
 
 
 
 
方毅:把握“六对辩证关系”答好“四...
让奔跑的心更有归处
一颗药撬动百亿健康产业
市领导开展八一建军节前走访慰问
一块“超强刨花板”撬动百亿林业梦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