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以“党建驱动”为鲜明主线,锚定“四强”核心目标,创新构建“政治立魂、头雁领战、精兵砺刃、履职固盾”四维驱动体系,推动党支部政治“硬指数”与履职“优指数”双轨跃升。该院先后荣获“广西三八红旗集体”“全区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等称号,12名党员获评全国、全区检察业务能手和来宾最美党员,16件案例获评全国、全区检察机关精品、优质、典型案例。 以政治立魂淬忠诚 驱动政治引领强根基 理论武装“铸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作为“动力源”,建立“专题领学+案例研学+实践验学”三维学习机制,将“从政治上看”内化为履职自觉的核心驱动力。 融合研学“赋能”。创新实施“一月一融合”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与重大业务工作进行同堂研讨、融合推进,截至目前共举办16期研讨活动。如在办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跨区域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涉黑案时,运用“统筹发展与安全”方法论厘清法律适用问题,充分体现检察深度履职和党性硬核力量。 红色基因“聚力”。激活桂中革命老区“精神富矿”,以“追随足迹现场学”等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组织党员参观都宜忻游击战旧址等红色教育基地,重温峥嵘岁月,领悟“检察业务服务大政治、保障大民生”的内生驱动力。 以头雁领战聚合力 驱动班子建设强核心 书记领航“挑大梁”。坚持“部门主官任书记”,实现党建与业务“一肩挑”“双过硬”。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引擎”,既精于业务又专于党务,确保党建与业务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 班子协同“聚合力”。支委会坚持民主集中制,构建“议大事、抓统筹、促落实”运行机制,彼此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定期会商党建业务融合难点堵点,凝聚“班子带动+全员联动”的齿轮啮合式驱动力量。 委员上阵“当先锋”。支部委员高擎“跟我上”旗帜,在指导办理全国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过程中,支部委员主动嵌入关键节点,带领“尖刀团队”迎难而上,以“党性硬核”驱动“专业攻坚”,成功啃下“硬骨头”,充分彰显支部班子作为“核心引擎”的硬核输出和强大带动力。 以队伍砺刃炼尖兵 驱动能力素质强本领 源头活水“选育”。建立“办案一线识苗”机制,着重通过专案表现、群众评议等维度考核政治成色。近年来从扫黑除恶、检护民生专班发展党员2名,2位青年党员获评全区未检业务标兵,实现“火线入党”与“战场淬钢”同频共振。 严管厚爱“塑形”。构建“三清三访”监督体系,自觉做到清案件风险点、清廉政风险源、清作风风险项,入职必访、提拔必访、负面舆情必访。政治生日忆初心、谈心谈话解难题、家访慰问聚合力,组织旁听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庭审5场,筑牢拒腐防变“防火墙”。 锻炼赋能“强技”。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中压担子、搭台子,通过“师带徒”“专案磨砺”“成果转化”三维赋能,助力青年党员快速成长,涌现出“来宾最美党员”“来宾政法之星”等一批先锋模范,所办案件获评全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广西检察机关“检护民生”典型案例等,实现办案一场、成长一茬。 以履职固盾担使命 驱动服务质效强担当 品牌创建“深融合”。着力打造“党旗引领,来护未来”党建品牌,凝练“三融入(政治要求、组织优势、为民宗旨融入实践)、三带头(支委、党员、骨干带头攻坚)、三注重(注重融合效能、总结提升、品牌影响)”的“党建+未检”工作法,品牌创建过程本身就是激发融合效能、凝聚驱动合力的过程,经验材料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镜鉴》刊发推广。 攻坚克难“打硬战”。在“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中成立临时党支部,激活“党支部—支委会—党员”责任链条,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精准发力,牵头全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攻坚行动,建立命案协作机制,签订《备忘录》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深化侦监协作助力院机关获评“全区规范化侦监协作办公室”。 检察履职“善治理”。聚焦突出问题推动社会治理,针对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高发态势制发校园安全检察建议,督促履行强制报告制度。针对监护缺失问题,联合妇联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并印发实施意见,同时认真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切实守护“夕阳红”。组织党员积极投身扫黑除恶、综治维稳、社区“双报到”服务、关爱留守儿童等工作,让党建驱动力在为民服务一线澎湃奔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