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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网-来宾日报讯 6月11日,一起非法狩猎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公开听证会在某某村委召开。活动以“公开听证+现场普法”的形式开展,这是象州县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化行刑反向衔接机制,抓实不起诉案件后续治理、延伸检察履职触角的生动实践。 今年3月,村民覃某某在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使用其私自持有的气枪猎捕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褐翅鸦鹃一只。经鉴定,该只鸟类价值2500元。鉴于该案犯罪情节轻微,象州县人民检察院刑检部门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随后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 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及拟处理意见。与会人员围绕是否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展开充分讨论。人大代表表示:“不起诉不等于不追责,公开听证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严肃性。”听证员评议认为,适当行政处罚既是必要惩戒,也是维护法律权威、教育群众的现实需要。县林业局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将加强禁猎期巡查,从源头减少此类案件。 听证会结束后,象州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就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题普法宣传。村民纷纷表示,这次普法活动深入人心,今后绝不犯类似错误。 下一步,象州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做深做实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用心办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司法公平正义与法治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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