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街头上摆放的“提现”广告。
昨日下午,在市区兴林路一家小商铺的门前,竖立着一块写有“微信、支付宝花呗提现”的广告牌,引发不少市民的好奇心,不时有人进店咨询。那么,这些店主是如何帮人进行“提现”?又是怎样帮信用卡持卡人代还本金和利息?记者对此进行走访调查。
当天,记者在兴林路一家名“XX超市”的店前看到一块“花呗提现”的广告牌,随即走了进去。记者看到,该商店所卖的物品皆为一些日用品,包括本地酿造的“小锅米酒”等。接着,记者向商店的服务人员咨询关于花呗和信用卡提现的事。该商店的一名女服务员对记者说:“我们可以为你提取100~3000元不等的现金。花呗每提现1000元抽50元手续费;信用卡每提现1000元抽80元手续费。”至于他们提现时的具体操作流程,女服务员说:“我们会通过让顾客在电商平台进行消费的形式来提取现金,但这种消费实际上是一种假消费……”最后,记者以“忘带卡,过两天再来办理”为由离开了该商铺。
记者继续沿着该街道走访。在离上家店铺不到200米的地方,记者又发现一家自称可以进行“微信/QQ、支付宝、信用卡”套现的商铺。具体的套现手法和上家店铺一样。
记者了解到,“花呗”是支付宝推出的一项类似信用卡的服务,这款“赊账消费”工具与信用卡产品类似,消费者可以通过花呗购买产品,下月再进行还款。但由于“花呗”只能用于网上消费支付,有些人觉得不方便,或是急需使用现金便想通过一些技巧,把“花呗”里的钱进行“套现”。于是,街面上就应运而生“提现商铺”。
经过查阅相关资料,记者了解到,去年12月27日,备受全国司法界关注的“花呗套现”非法经营第一案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宣判,杜某某因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构成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经公安机关侦查,在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3日期间,“90后”的杜某某等人利用多家网上店铺,在全国范围内串通多名电商用户虚构交易共计2500余笔,从“花呗”套现共计470余万元,从中收取手续费共计40余万元。
针对城区街头出现的“花呗套现”行为,记者向市人民银行莫先生进行了咨询。他说,“花呗”作为一款互联网时代的消费信贷产品,生而具有互联网的虚拟色彩,其并不具备磁条卡或芯片卡等实物载体。根本上来讲,利用“花呗”通过虚假交易套现,实质上是一种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资金支付结算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因此,记者温馨提醒广大市民千万不要轻信街头广告,当心被“套路”,不知不觉中就违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