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D450000201806180071 | 来宾市兴宾区高安乡,距离古奔村不足1000米处的长排山采石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 来宾市兴宾区 | 其他污染,生态 | (一)经核查,采石场为“南宁商大肉类食品有限公司来宾市兴宾高安石灰岩矿”,位于来宾市兴宾区高安乡长排山,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15000平方米,矿区及周边300m范围内无村庄,项目区域不属于公益林区范围。2018年1月25日获得来宾市国土局颁发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年1月25日,生产规模为10万吨/年,但矿区范围、矿区面积不变。2017年1月19日获得《来宾市兴宾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南宁商大肉类食品有限公司来宾市兴宾高安石灰岩矿长长排山采石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二)现场检查时该采石场未进行生产作业,该采石场西面420米处有道理新屯,西北面1200米处有古本屯,东、南、北面均为甘蔗地,东面周边甘蔗地为该采石场股东韦士胡的地。采石场主要露天开采石灰岩后进行破碎等作业,破碎装置、输送带未安装除尘降尘设施,采石场石粉堆未采取覆盖或喷淋降尘等措施,有少部分石粉已经被雨水冲入旁边的甘蔗地,场内道路未见有除尘降尘设施。经核查,该矿山不存在越界超深开采违法行为,但其堆料场及新建的一排办公生活用房并不在矿区范围内,涉嫌存在非法占地行为。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现场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建设完善配套的除尘降尘设施,场内物料要进行覆盖或喷淋,防治扬尘及石粉随雨水冲入周边甘蔗地;场内道路要定期洒水降尘或将其硬化处理。 (二)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确保该采石场合法合规开采,确保进行生产作业时采取防治扬尘措施,防止扬尘影响周边环境。 (三)对该采石场的堆料场及新建的办公生活用房不在矿区范围内涉嫌非法占地行为,由兴宾区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并要求该采石场尽快办理堆料场及新建的一排办公生活用房相关手续。 | 无 |
2 | D450000201806180108 | 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古梦村委金田村的金地采石场和金田村距离很近,产生粉尘大、噪声很大,采石放炮产生震动影响居民。 | 来宾市兴宾区 | 生态 | 本批次的举报内容与第十一批(受理编号D45000201806180108)举报问题“金土地采石场产生的粉尘影响周边村民的生活。”基本一致,属重复投诉。2018年6月22日,兴宾区联合调查组再次到来宾市金土地采石场进行调查处理。现场检查时,该采石场未进行生产作业,洒水车正在对采石场周边道路进行洒水,采石场已委托第三方对场内机械设备吸尘罩等除尘设施进行设计。金土地采石场委托来宾市广发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爆破作业,双方于2017年9月5日签订爆破协议书,来宾市广发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爆破备案申请表于2017年9月7日获得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的审批。经统计,2018年以来总进行了8次爆破作业,均为电子网络起爆,采用逐孔爆破方式。 | 部分属实 | 现场责令金土地采石场未建设完善相关除尘抑尘设施前不得投入生产;要求该采石场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要做好施工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爆破前要告知周边居民,做好周边关系的协调工作。 | 无 |
3 | X450000201806180058 | 来宾市武宣县东乡镇屯应村四个养猪场不顾绝大部分村民的利益和诉求,未经任何技术处理大肆排放粪便污水,造成1000多人群众生活用水受到严重污染。水田、山塘、空气也大面积受到严重污染。曾向县有关部门和镇政府反映,一直未得到解决。 | 来宾市武宣县 | 水 | (一)武宣县环保局联合有关单位走访排查屯应村9家养猪场(家庭式非规模养殖),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冲栏废水和猪粪猪尿,大部分都配套建设了沼气池或化粪池等污水处理设施,但由于建设不合理、配套容积不足、未及时清淤等,排放废水未达到处理效果,出水浑浊有臭味,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清理沼气池或化粪池时,抽出的废水也是用于浇灌桉树、果树等。该村的饮用水为山泉引水,取水点位于双髻山,为居民区上游,距离村庄约4.5公里,猪场与水源地相距较远,对群众生活用水基本无影响。 (二)当前9家养猪场中,有5家位于地势较高的山坡上,产生的废水从化粪池排出后,顺着山槽向下流,如在下雨天,废水有可能被冲刷至山下的沟渠、水塘中;有2家紧邻水田,废水排入田边沟渠,对部分水田和水塘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有4家养猪场距离周边农户住房较近,大部分猪栏卫生情况不佳,产生浓烈臭气影响周边空气环境质量。 (三)武宣县环保局曾于2016年9月份、2017年12月份以及2018年2月份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责令相关业主进行整改。一是责令业主科学处置猪粪猪尿等污染物,做好猪场卫生,防止污染周边环境;二是责令业主立刻清理排放积存的养殖废水,并限期完成配套化粪池的建设,确保污水处理达标;三是责令业主封闭排污沟,废水必须流进沼气池处理达标,并督促其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武宣县环保局已立案,下发监察通知责令养殖户限期整改,立即停止未处理达标的废水外排,按要求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并及时清理,确保养殖废水达到处理效果,并且做好猪场环境卫生管理。 (二)6月20日下午,武宣县环保局召集9户养殖户进行集体约谈,督促做好污染防治和限期整改工作,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三)武宣县东乡镇人民政府于6月22日召开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及生态养殖培训会,指导养殖户做好规范养殖工作,并且启动屯应村养殖户污染治理设施的清理工作。 (四)逐步引导养殖户,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引进“微生物+”除臭等先进养殖技术,逐步引导养殖户将位于村中、距离居民区近的养猪场搬迁至远离居民区的区域。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