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450000201806290018 | 反映位于小平镇古梦金田村的金土地采石场由于常年开采,河道受污染严重。采石场爆破时产生的振动影响金田村的村民及其房屋,产生的碎石直接飞进田地。通往采石场的道路扬尘大,污染周边村民的菜地。要求该石场停止作业,适当补偿村民损失,修缮村民房屋,清理河道污染。 | 来宾市兴宾区 | 大气土壤生态 | (一)经核实,本批次的举报内容与第十一批(受理编号D450000201806170012)、第十三批(受理编号D450000201806190072)举报问题基本一致,属重复投诉。 (二)经兴宾区工作人员对流经采石场、金田村前的河道(实为水利沟渠、源头为三利水库)进行实地核查,水渠水质较为浑浊,下游及上游水质无明显变化,采石场未向水渠排放污水;经工作人员会同村民代表对采石场周边田地实地核查,未发现碎石飞入田地现象;采石场爆破引起房屋开裂问题,目前已完成村民房屋排查工作,正在咨询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房屋开裂问题进行鉴定;该采石场进出道路为砂石路面,未硬化,目前采石场已通过对路面定期洒水进行降尘处理,现场未发现扬尘对周边菜地有影响。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加快房屋开裂鉴定工作,鉴定房屋开裂是否由爆破引起,再根据结果进行处置。 | 无 |
2 | X450000201806290020 | 反映武宣县政府、武宣县国土局、武宣县林业局及武宣县森林公安未获取自治区国土厅用地批文和国务院用地批文,且未获取自治区林业厅和国家林业部变更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林地用地批文,雇请黑社会人员伙同武宣县征地办强行征用广西武宣县武宣镇桥巩村民委银村的国家二级生态林银山(约100亩,连同山体周边耕地约200亩,已基本被开采完毕)、五马共槽山(约500亩,属于国家二级生态公益林,正被强采)、古众山(约90亩,属于国家二级生态公益林,正被强采)、猫豆山(约150亩,属于国家二级生态公益林,正被强采)。开采时,产生粉尘大,村民房屋被震裂,毁坏农田。运输车辆频发交通事故。石场老板利用黑社会势力威胁村民要求村民签字。村民要求:1、停止在银村五马共槽山、古众山和猫豆山共计740亩国家二级生态公益林的强征、强采行为;2、依法追究武宣县政府、武宣县国土局、武宣县林业局及武宣县森林公安领导班子及直接责任人的渎职责任;3、依法追究银山开采者非法占用农用地的刑事责任并责令开采者对已毁坏的银山周边土地(约200亩)的复垦。 | 来宾市武宣县 | 生态 | (一)经查,银山是属武宣华成银山采石场矿权范围内,五马共(归)槽山为武宣县武宣镇银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范围内,古众(丛)山为武宣县武宣镇银村东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范围内,猫豆山为武宣县禄新镇毛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范围内。矿山征山由矿山业主负责,征地工作由武宣县征地办负责,征山征地程序合法,公开透明,群众自愿签字,征山征地均有协议(除禄新镇毛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正在开展征山征地工作之外),不存在雇请黑社会的情况。 (二)武宣华成银山采石场未依法申请办理有临时用地手续,武宣县武宣镇银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和武宣县武宣镇银村东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已由武宣县国土局向来宾市国土局提交材料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武宣县禄新镇毛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未进行开采。对违法用地行为,武宣县国土局已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三)武宣华成银山采石场和武宣县武宣镇银村东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使用国家二级生态公益,未依法办理手续,林业局已报县什么公安侦查。武宣镇银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已办理占林手续,禄新镇毛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未开采。 (四)矿山周边300米范围内无生产生活设施,安全距离符合要求,爆破工作均由专业爆破公司负责实施,且受到公安部门严格监管。村民所指房屋墙面确有不同程度开裂迹象,但出现裂痕是否是爆破造成,需相关检测单位进一步认证结论。 (五)目前只有武宣华成银山采石场正常投入生产,其运输车辆不经过居民区,但有一段大约500米的运输道路与银村村民出行道路共用,近年来未接到过运输车辆在矿山运输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件。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针对武宣县华成银山采石场:督促该企业必须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采用先进的爆破技术,经过有关部门进行核验合格后方可复产。继续对违法用地行为进行查处。 (二)针对武宣县武宣镇银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督促该企业必须按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采用先进的爆破技术,经过有关部门进行核验合格后方可投产。对违法用地行为进行查处。 (三)针对武宣县武宣镇银村东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督促该企业必须按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经过有关部门进行核验合格后方可投产。继续对未批先用的占林行为进行查处。 | 无 |
3 | X450000201806290043 | 反映高安乡境内唯一一座石山(长排山)被开采将近十年,该石场非法侵占山林、农田,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村中道路也被损坏。当地政府协调赔偿问题,至今都没得到赔偿。希望能够调查了解。 | 来宾市兴宾区 | 生态 | (一)经核实,本批次的举报内容与第十二批(受理编号D450000201806180071)举报问题基本一致,属重复投诉。 (二)经查,该矿山不存在越界超深开采违法行为,但其堆料场及新建的一排办公生活用房并不在矿区范围内,涉嫌存在非法占地行为,兴宾区已对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经兴宾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现场核查,该采石场开采范围未涉及林地,实际运输路线未经过古奔新村,主要经过乡级道路。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是已完成所有输送带喷淋设备安装,破碎机封闭施工;二是正在硬化道路、安装晒水设备;三是已完成堆料的覆盖;四是已对非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正在调查中。 | 无 |
4 | X450000201806290044 | 反映南泗乡河力水库尾有一家养猪场,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入水库。水库养殖户将滤泥和垃圾倒入水库,造成水库受到严重污染。请调查处理。 | 来宾市兴宾区 | 水 | (一)经查,该养猪场位于南泗乡高岭村委新岽村(六音塘),2016年5月建成,占地面积约480平方米,现存栏102头。根据《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宾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方案》文件规定,该猪场距离河力水库尾、居民区超过500米以上,不在禁养区内养殖,养殖场规模也不属于禁养区划定适用范围。该养猪场没有建设沼气池、化粪池等基础粪污处理设施,粪污直接排放到该养猪场业主的鱼塘内,鱼塘靠平时山上流下的雨水储蓄而成,养殖场内有异味,未发现有排污管(道)或沟渠通往水库。 (二)河力水库水面面积200多亩,该水库为灌溉用水水库,河力水库从2015年底至今没有承包给任何人经营。经核查,该水库周围没有其他养殖户,而且水质清澈,透明度高,无异味,未发现滤泥异味和垃圾倾倒痕迹。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一是立即停止向鱼塘直排养殖废弃物;二是尽快按标准建设化粪池,建设50立方米以上的化粪池,粪污必须经需经无害化处理后(微生物发酵)方能农牧结合使用;三是建设20平方米的集粪房,禁止露天集放生猪粪便等粪污;四是采取现代生态养殖技术开展养殖,使用生物除臭剂处理养殖粪污及废弃物;五是责令该养猪场7月12日前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 无 |
5 | X450000201806290083 | 兴宾区祥和路18号电力小区8栋、9栋的楼下开了一家爱7生蚝啊九海鲜城(2018年6月更名爱尚生蚝火焰山烧烤)的餐饮店,每天油烟和噪声严重影响楼上居民生活。多次反映未得到处理。 | 来宾市兴宾区 | 大气噪音 | 经查,该餐饮店实为“来宾市兴宾区北岸之夜美食城(爱尚生蚝火焰山烤鱼)”,位于来宾市兴宾区供电公司电力住宅小区祥和路。2018年7月2日,兴宾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该美食城二楼以上均为电力小区居民住房,南面为办公楼,西面是歌之王KTV,北面是电力小区居民住房,东面为居民住房。该美食城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厨房内安装有油烟净化器,排烟管道口位于简易铁门南面,门面南面屋檐搭建有约340平方米的简易铁棚作为餐厅使用。经核查,其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排到楼上,且排烟系统运行时产生噪音,对楼上及周边居民存在一定的影响。兴宾区环保局之前已经责令其整改,要求其加长排烟管道至楼顶。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一)下达责令改正文书,督促该美食城尽快建设完善相关隔音降噪设施确保整改到位。 (二)责成该美食城将排烟管道加长至楼顶,并做好油烟排放系统隔音降噪措施。 (三)责令该美食城按相关部门要求拆除违章建筑。 | 无 |
6 | X450000201806290084 | 反映兴宾区莆田村坤盛砖厂,虽建有脱硫塔,但晚上10点就不开了,废气直接从窑顶排放,很多地方存在漏气,严重污染环境。 | 来宾市兴宾区 | 大气 | (一)经核查,“坤盛砖厂”实名为“来宾市兴宾区坤盛墙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来宾市兴宾区城厢镇莆田村委新安村六圈岭,2008年建设并投入生产,建设有2条烘干道,4条焙烧窑。 (二)该砖厂2008年11月4日获得来宾市环境保护局采矿项目环评批复,并于2013年1月22日获得竣工验收批复,但未办理页岩砖生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2018年7月2日,兴宾区环境保护局到该砖厂进行调查处理,该砖厂正在进行生产,已建设的脱硫设施正在运行,循环池进水池上接有1根水管,水管正在进水,但未发现有排水口,且脱硫塔及循环池周边均较干燥。经核查,之前存在漏气的2道焙烧窑已经停产对烟道进行检修、改建,现场未发现有“废气直接从窑顶排放”的现象。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是对该公司生产页岩砖项目“未批先建”行为依法立案查处;二是责令该公司尽快委托环评单位进行生产页岩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程序处罚后并报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进行审批;三是责令该公司立即对脱硫设施进行检修。 | 无 |
7 | D450000201806290011 | 反映广西合丰能源有限公司开采煤矿,导致农田灌溉用水枯竭、天堂山塌方。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 | 来宾市合山市 | 其他污染 | (一)经核实,本批次的举报内容与第十一批(受理编号D450000201806170086)、第十六批(受理编号X450000201806220040)举报问题基本一致,属重复投诉。 (二)2018年6月19日,合山市已组织调查核实组到现场进行勘察,在天堂山(当地称坳山岭)山脚,有3处泉水,现只有1处有水流出。其中,泉水点1(当地称那酒泉)尚有泉水流出,泉水点2(当地称弄浦泉)和泉水点3(当地称那容泉)均已于2012-2013年间干枯。合山市先后于2018年5月16日、6月8日、6月15日三次邀请广西煤矿安全协会的专家组到灵台泉水取水点、地面塌陷坑进行调查,经现场核实,灵台泉水点与井下采掘作业点的水平距离为1000米,灵台泉水点与井下采掘作业点之间有三条隔水逆断层隔开,根据《广西合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河里洛山井机械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灵台泉水点与矿区间的水力联系不密切,矿区的开采对该村屯泉水点不产生影响。 (三)2018年6月28日、29日,合山市矿农纠纷技术组第四次邀请广西煤矿安全协会的专家组对村民反映的地面5处塌陷坑(槽)进行现场勘查和测量上图,并对塌陷坑治理提出如下意见建议:1号、2号塌陷坑(槽)为新塌陷,3号、4号、5号塌陷坑为旧塌陷坑,1-4号塌陷坑(槽)位于半山坡上,5号塌陷坑位于山谷。5号塌陷坑形成时间较久,应为旧河里洛山井或小煤窑开采时引起的地表塌陷。这5个塌陷坑有待专家进一步核实。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是已对五个塌陷坑修建围栏,设立警示牌,并派人定期巡查,防止人畜误入造成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二是聘请地质专家对五个塌陷坑进行全方位评估,并拿出治理方案。同时,对2处干枯泉水点进行调查。 三是认真扎实做好灵台村群众的思想稳控、法治教育及科普宣传工作,防止矛盾升级恶化,确保社会稳定。 | 无 |
8 | D450000201806290065 | 有人从河池市拉至来宾市兴宾区(位置大桥路与天然桥路交汇处有个小卖部小路进去40米处右手边有个红色铁门)医疗废物进行处理。以前是对医疗垃圾进行焚烧,现不清楚如何处理,希望可以查实医疗垃圾去处。 | 来宾市兴宾区 | 其他污染 | (一)经查,举报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点为来宾市鑫宾服务有限公司医疗废物转运站,位于河西街道大桥路及天然桥路交汇处,该公司于2016年开始租用兴宾区河西街道长岭村村民的场地建设转运站,进行医疗废物收集贮存以及清洗、破碎等加工处置,但未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亦未办理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二)2018年6月30日,现场检查发现转运站大门朝南,进门左侧有一辆白色货车,车厢内装有空的医疗废物周转箱;进门右侧有一辆装满医疗废物的蓝色货车和一辆装有半车医疗废物的白色货车;右侧有1个占地约250平方米的简易棚,左侧有1个占地约500平方米厂房,周边都是居民住房。检查发现右侧边的棚内堆放有大量的医疗废物,经仔细辨认发现医疗废物上有10多个医院的标识;左侧厂房内有塑料破碎机2台,2台破碎机旁存放有大量的带血的输血袋,输血管,以及带血不明容器,厂房内其他地方也堆放有大量医疗废物,有输液瓶、针管、针头、带血的输液管、输血袋、以及带血的不明容器等医疗废物。核实后,公安机关当即对涉案嫌疑人进行控制。同时,对该医疗废物非法处置点进行查封,拉好警戒线,并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值守,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三)2018年7月1日,兴宾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非法处置医疗废物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并组织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进行现场拍摄录像。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6〕29号)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于2018年7月1日将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二)2018年7月2日将相关情况报告来宾市环境保护局,恳请市环境保护局商请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协调北海市隆中环保有限公司对以上医疗废物进行转移处置。 (三)2018年7月3日,兴宾区协调来宾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医疗废物处置点清洗废水进行采样监测。 (四)做好医疗废物转移过程的计量以及监督工作,转移完成后组织卫计机构对医疗废物堆放及处置厂房及周边进行消毒。 | 移送公安 |
9 | D450000201806290082 | 反映来宾金民食品有限公司河东屠宰场,猪、牛的排泄物及屠宰过程产生的污水直排周边水沟,使水源受到污染。曾向当地有关部门放映,未得到解决。 | 来宾市兴宾区 | 水 | 经查,河东屠宰厂隶属来宾市金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来宾市和平路1号,1997年4月建成投入使用,是来宾市城区唯一的生猪定点屠宰厂,负责来宾市区和部分乡镇学校肉品的供应。目前,日均屠宰量约400头,每天产生污水约250吨,厂内设置有2个化粪池,共5级550立方米。由于无法完全净化污水,导致污水外排到市政公共排污水渠后,腐蚀产生臭味,对周边居民生活和环境造成污染。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一)封堵外排污水口,禁止未经处理污水流入公共排污水渠,每天继续由吸污罐车抽取化粪池内的污水和污泥,并使用降污除臭剂,降低厂区和公共排污水渠臭味,直至污水处理设施竣工投入使用。 (二)6月26日,兴宾区环保局对该屠宰场依法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