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450000201807060054 | 反映对城厢乡格兰村冠达建筑材料厂(X450000201806250016)处罚结果不满:1.同样的砖厂漏气却要停产整顿,但该砖厂漏气严重,还可以继续生产,存在执法不公;2.且处罚结果明显应付,报告上说是少量烟气无组织排放,这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3.砖厂24小时生产排放大量烟气,影响周边的农作物;4.希望能够公正、严肃处理。 | 来宾市兴宾区 | 其他污染 | (一)经调查核实,2018年6月28日,兴宾区工作组到现场执法检查时,确实发现该厂存在未完全收集的少量烟气从窑顶无组织排放的现象。兴宾区工作组已要求该厂停产整改,该厂于2018年7月7日全部熄火停产至今。目前,兴宾区未发现其他存在漏气情况的砖厂。 (二)2018年7月10日,兴宾区环境保护局再次到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进行排烟囱的建设,已建成约11米高,厂内焙烧窑已全部冷却。该厂周边多是种植桉树的山岭,北边是另一家砖厂,未收到附近村民关于农作物受到影响而收成不好的报告。 (三)目前,兴宾区正在督促该厂加快排烟囱的建设进度,同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厂内所有污染防治设施完善后方能进行生产;启动对该厂“未批先建”行为的处罚,下达行政处罚文书,要求该厂尽快报批生产页岩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 |
2 | X450000201807060056 | 反映在西一路摆摊卖活禽的污染问题:这些活禽店每天凌晨四点开始宰杀活禽,发出的噪音大,影响居民休息;下午宰杀产生的活禽废弃物被乱丢弃,造成街道脏乱臭。 | 来宾市兴宾区 | 大气噪音 | 2018年7月9日,兴宾区综合执法部门前往西一路进行核查时,发现确实存在摆摊卖活禽现象。执法人员当即对该路段的占道摆卖活禽的商户进行宣传教育,要求临街商户规范经营,不得露天进行活禽宰杀,不得将活禽废弃物丢弃到街道上,并下发11份《来宾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限期整改通知书》。 2018年7月10日,兴宾区综合执法部门再次出动3台执法车辆、1台后推车、15名执法人员,对该路段违章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共查处临时违章占道经营22摊、跨槛经营34家,暂扣物品铁架16个、脱毛机8个。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兴宾区将进一步组织执法力量加强对该类情况的巡查整治,坚决依法依规处理违章占道经营、违法建设等行为。 | 无 |
3 | X450000201807070149 | 反映:1、马坪镇回龙村民覃某从2015年至今在原回龙旧学校进行养猪,导致周边都是污水,粪坑未作任何防护措施,散发出严重的臭味,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村民得病;2、柳武高速修建时,2015年5月下暴雨时从高速路冲刷下的泥沙流入村民农田,造成农田无法耕种;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都未得到解决。 | 来宾市象州县 | 水,土壤 | (一)经查,群众反映的覃某养猪场,位于象州县马坪镇回龙村巴旗屯山脚下的旧小学内,距离人群居住密集区村庄约450米。该养猪场目前有母猪一头,公猪一头,猪仔10头(10斤以下),肉猪2头(100斤左右)。现场勘察发现,该养猪场的养殖废水是通过已硬化的水沟排入化粪池,化粪池周边及底部全部硬化,排口无污水排出,整个养殖场及周围没有发现养殖废水外排,除化粪池处可闻到轻微的臭味,其他地方均未闻到臭味,未影响到周围的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 (二)经核实,柳武高速公路于2015年12月建成通车,在建设过程中造成的水系路系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现场核查发现,该地块的田地边已修建有排水沟,并种植有水稻,高速路面排水未影响到耕种。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 |
4 | X450000201807070159 | 武宣镇大禄村民委反映,武宣县人民政府及武宣国土局、林业局等部门纵容广西武宣方甲矿业有限公司在未办采矿许可证和林业用地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炸毁国家公益林“古墓山”35.1293亩进行非法采矿,希望督察组调查了解。 | 来宾市武宣县 | 生态 | (一)经调查,广西武宣方甲矿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自2016年6月以来,为配合地勘部门进行详查工作,断断续续以修路的名义回收石灰岩,共计开采加工石灰岩矿6000多吨。2017年4月,武宣县国土局已责令其停止非法采矿行为,并立案进行查处,2017年5月8日,国土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开采行为,限3日内拆除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设备,没收违法所得4万元,并处2万元罚款。该公司已于2017年5月9日履行了处罚事项,拆除了所有违法开采及加工矿产资源的设备,并缴纳60000元违法所得及罚款。 (二)针对广西武宣方甲矿业有限公司未取得林业用地许可证,非法炸毁国家公益林“古墓山”事宜,2017年武宣县森林公安局已立案处理。2018年2月8日,武宣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该公司责任人已被法律制裁,不存在纵容该公司非法采矿的行为。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来宾市国土资源局已于2018年6月13日对位于武宣县武宣镇大禄村、二塘镇朗村交界的“古墓山”的武宣县二塘镇古墓山石灰岩矿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武宣县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竞得该采矿权,武宣县将督促该公司依法办理采矿手续后才能进行开采活动。 | 无 |
5 | D450000201807060016 | 反映来宾市人民政府对城市管理不作为:1.国务院城市管理办法2017年开始实施,市政府对该办法不实施;2.涉及的工地扬尘、噪音、露天烧烤、夜间施工等污染行为泛滥,城市空气质量经常排名倒数;3.希望政府立行立改、明确职责、避免部门之间因职责不清互相推诿。 | 来宾市 | 其他污染 | (一)经查,国务院并未颁布实施“城市管理办法”。 为落实中央精神,住建部于2017年颁布了《城市管理执法办法》,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自该《办法》实施以来,来宾市城管部门严格按照《办法》规范城市管理执法活动,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执法相对人合法权益。 (二)来宾市市直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对城市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其中来宾市城管局根据职责对“噪声污染”中的社会生活类噪声污染及“露天烧烤”中违章占用城市道路、有损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进行整治;来宾市住建委根据职责对“工地扬尘”进行治理;来宾市环保局根据职责抽调人员参与“工地扬尘”、“露天烧烤”、“夜间施工”、“噪音污染”整治。目前,来宾市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三)市、区两级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后,来宾市城管局将城市管理部分职能和执法权限下放兴宾区相关部门,由兴宾区承担具体一线执法工作,来宾市城管局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及跨区域、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因人、财、物等原因未能对市、区两级形成统一管理,加之来宾市“大城管”的统一格局没有形成,部门之间缺乏联动机制,导致市级部门很难对兴宾区部门的具体行政执法行为行使指导、监督、检查这一职能。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制定权责清单,厘清管罚边界。通过权责清单的行使明确划分各部门职责,逐项界定监管边界,厘清源头监管,后续监督、末端执法的界限,明确管理职责。 (二)下移执法重心,加强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目前来宾市城管局正在起草《城市管理考核办法》,该《考核办法》出台后,将加强市级城管部门对城区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 (三)明确市、区两级执法权限和职责。根据市区一体化、简政放权、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总体要求,认真梳理划分市与城区两级政府的事权。市本级主要负责全局性和涉及跨部门、跨区域重大事项的决策、协调、监督与组织实施,研究制定科学的考评、奖惩制度,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市对城区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在事权范围划分确定的基础上,下放具体管理事项,调整机构、编制和人员,赋予城区相应管理权限。 | 无 |
6 | D450000201807060083 |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西路277-31、32号几家烧烤店在营业时排放油烟废气,严重影响周边的空气,晚上猜码声等噪音扰民。 | 来宾市兴宾区 | 大气噪音 | 2018年7月9日晚,兴宾区联合工作组到现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经核查,兴宾区人民西路的小朱潮汕砂锅粥、茂盛潮州砂锅粥、欢聚一粥等3家店存在未经审批违章占道经营情况。兴宾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向商家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要求当事人文明守法经营,及时阻止消费者大声喧闹、划拳等行为,避免打扰周围居民正常休息;对3家店铺下发《来宾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现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暂扣其占道经营物品共9件,按规定责令其限期自行清理、整改到位。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下一步,兴宾区将继续组织执法力量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整治,坚决依法依规处理违章占道经营行为、噪音扰民。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