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D450000201807070062 | 投诉来宾市政府对城市管理不到位,烧烤摊不集中经营,占道经营严重,产生油烟大;大桥路路段渣土车往来扬尘大、散落石渣。 | 来宾市 | 大气 | (一)经查,来宾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6月1日印发《关于印发<来宾市城区便民摊点设置方案>的通知》(来政办电〔2017〕112号),将城区划分为临时摊点规范区、临时摊点禁设区和临时摊点严控区。目前合山路、西山路、凤临路、星城路等路段便民摊点正在设置过程中,其他区域和路段的便民摊点待以上路段设置完成后再有序推进。 (二)经调查,大桥路路段渣土车往来大,散落石渣问题,主要源头为来宾市旧城改造整体提升工程,施工单位未封闭城市道路施工,运输车辆轮胎带泥和撒漏石渣等建筑材料。来宾市城管局针对这一违法行为,组织建筑垃圾执法工作组到现场处置,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一是要求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环境污染;二是设置施工围挡、施工铭牌和警示标示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对裸露堆放在施工现场的渣土、砂石等建筑垃圾和材料采用拉网覆盖等方式防止扬尘;四是要求施工单位对污染道路进行清扫保洁,消除环境影响。目前大桥路施工污染环境的情况已得到有效控制。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加强巡查,加大执法力度。一是增加建筑垃圾联合执法人员的数量,壮大执法队伍,增强执法力量;二是购买更为先进的执法记录仪、相机、录音笔等装备,使我市城区建筑垃圾联合执法更科学规范。 (二)加强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一是积极利用电视、广播、微博、微信、户外广告等平台,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城区建筑垃圾管理的有关工作。二是在开展建筑垃圾联合执法行动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等有关违法行为,并向企业或个人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推动我市形成全民共治局面。 (三)完善来宾市建筑垃圾有关规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结合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际,及时出台完善相关规章政策,保障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化。二是升级城市数字化管理中心平台,会同市住建部门,增加城区建筑垃圾管理系统,在各个工地出入口、城区主次干道设置视频监控,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上安装GPS定位。从建筑垃圾的源头上狠抓管理,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利用数管平台进行监控,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 无 |
2 | D450000201807070073 | 来宾市兴宾区桂中大道方盛广场大地景苑小区C区好声音KTV放置于5楼平台上的空调机、抽风机等产生的噪声扰民。群众反映当地环保部门到KTV检测噪声时,业主会暂停使用部分风机,导致监测达标,监测结果不可信。 | 来宾市兴宾区 | 噪音 | (一)经核查,本批次反映的情况与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案件第五批(受理编号D450000201806110079)的内容相同,属于重复投诉。 (二)2018年7月12日,兴宾区组织工作人员到桂中大道方盛广场好声音娱乐会所进行调查处理,发现5楼空中花园安装有中央空调冷却塔,位于四楼的好声音娱乐会所安装有1台风机,冷却塔设置有隔音棉进行减震,建设有声屏障。业主称7月8日巡查发现风机皮带松垮,风扇旋转发出较大的声音,现已完成维修,正常运行。根据业主提供的《来宾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噪声监测结果单》显示(监测日期2017年4月27-28日),在风机开启或关闭的状态下均进行监测,共设置24个监测点位,部分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超过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兴宾区将加强监督管理,要求好声音娱乐会所营业期间做好KTV包厢及中央空调机的隔音降噪等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禁在禁止营业时间段营业。 | 无 |
3 | D450000201807070091 | 来宾市环保局长期以来行政审批和环境监管未形成合力,审批和监管脱节,尤其是在采石、砖瓦、搅拌站、胶合板、养殖等方面,均存在监管不到位现象,有许多的企业办厂至今未进行环保验收,有些未办环评就验收了,环保三同时形同虚设。 | 来宾市环保局 | 其他污染 | (一)来宾市环保局积极落实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来宾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制定了《来宾市2017年环境监察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和《来宾市2017年参与环境监察随机抽查人员名单》,其中包括采石、砖瓦、养殖等建设项目,通过随机抽选方式开展我市环评文件审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和污染源日常环境监察工作,2017年全市共出动3469人次,使用移动执法终端完成现场执法检查1129次。2018年根据2017年动态调整,也相应在移动终端进行了随机抽查。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来宾市环保局行政审批的环评项目全部由辖区环保局做好日常环境监督管理。来宾市环保局负责对辖区内县(市、区)环保部门日常监管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开展后督察和环境稽查。在日常监管中,通过信访、日常排污许可证核发等形式,加强对项目环保监管。 (二)来宾市审批的项目,在审批批文中均明确要求业主在投入试运行3个月后要依法依规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未完成验收的不得投入正式生产。2015年4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未批先建、久试不验等问题清理工作的通知》(来环发〔2015〕18号)文,要求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严格按照自治区环保厅的工作部署,开展清理工作。2016年4月下发《关于做好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推进工作的通知》(来环审函〔2016〕1号),要求各县(市、区)环保局针对违规建设项目实行一项目一档案管理,制定相应的整改实施方案,确保清理工作在2016年底全面完成。为确保整顿工作落实到位,防止环保违规问题“死灰复燃”。2017年5月4日来宾市环保局下发《关于做好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针对有可能会出现新的“未批先建”和“久试不验”项目的情况,请各县(市、区)再次对辖区内“未批先建”、“ 久试未验”项目进行排查,并依法依规开展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 无 |
4 | X450000201807080002 | 通挽镇江龙村民委横山村韦某养猪场,占用农地修建养猪场,距离村民住房仅20米左右,猪粪水臭气熏天,直排附近的河流,污染河流。 | 来宾市武宣县 | 水 | (一)经查,武宣县通挽镇江龙村民委横山村韦某养猪场,于2013年开始建立,共建有2间猪舍,南面为武赖河,距离约为10米;西面和北面为村民楼房。猪场目前存栏8头母猪和70头猪(包含大小猪),属于家庭式非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有3个化粪池,容积约20立方米,未建设有沼气池和集粪房。 (二)经现场核实,韦某养猪场附近都是农地,占用农地修建养猪场情况基本属实;猪粪处理效果不佳,产生臭气污染情况基本属实;养殖废水处理设施不完善,排污沟、化粪池并未按要求完全封闭,其中一个9立方米的化粪池仅用塑料薄膜简单覆盖,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三)经查,养猪场废水池与该河流无沟渠或管道直接连通,未发现废水直排入河流的情况,但是如果该猪场排水量大或者下大雨,则有废水冲下武赖河的风险。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一)要求该养猪场立即封堵化粪池废水出口,停止废水外排;立即清除露天堆放的猪粪,按要求建设积粪房。污水导流沟要按要求进行封闭。 (二)完善沼气池、化粪池等污染治理设施,定期清理化粪池沉渣,确保污水经处理达标,处理后的废水用于周边农作物灌溉,不得排入河流、鱼塘、沟渠等水体。 (三)做好猪栏清洁卫生工作,采用益生菌(微生物)技术,消除养殖臭味,改进猪舍饮水方法,减少污水量。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