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X450000201807080079 | 反映南泗乡下莫村村民陈某,未经村民小组及村委同意擅自在水库堤坝上修建养猪场,从事养猪、养鱼,将猪粪污水排入水库内,污染水库。诉求:1、组织开展对环境污染源调查测评;2、限期责令陈某拆除养猪场并平整场地。 | 来宾市兴宾区 | 水 | 经调查,陈某于2005年与南泗乡下莫村村民小组签订池塘及池塘周边土地使用合同,现用于养猪、养鱼。举报内容所称的水库实际为该村集体鱼塘(群众称为水坝,最高蓄水面积40亩左右,目前蓄水面积约12亩)。 2018年6月20日,兴宾区南泗乡人民政府在排查整治中发现,陈某在下莫村池塘边养有80多头生猪,粪水直排鱼塘。工作组当场责令其立即停止污染行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其在6月底前转移生猪,完善粪污设施,清理粪污、用益生菌除臭消毒。7月2日,陈某已将生猪全部转移,并完成清理栏舍和化粪池建设工作。7月12日,工作组现场核查发现,业主已清理完猪粪尿并用益生菌除臭消毒,已将粪水排入新建密闭化粪池中。 | 部分属实 | 兴宾区工作组已责令业主限期自行拆除。下一步,一是督促陈某自行拆除养猪场,若拒不进行拆除将依法依规进行强制拆除;二是由南泗乡人民政府对鱼塘污染问题进行治理。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