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出生的利某刚大学毕业就进入广西建工集团工作,负责公司组织人事党务管理,兼任公司工会会计,颇有才干的他深得领导信任,本来前途一片大好,却因沉迷于网络赌博,并利用自己的职权挪用公司100余万元公款用于赌博,葬送了大好前程。7月31日,兴宾区纪委监察委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将他移送兴宾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3年,利某经网友介绍,迷上了网络赌博。“刚开始赌,赢了不少,我算了一下,赢率是61.4%。”利某分析得颇有“条理”,却不知道网络赌博先赢后输不过是“庄家”惯用的伎俩。家境贫寒的利某妄图通过赌博一夜暴富,每天下班后他一边吃盒饭一边在网上赌博,一赌就是三四个小时。渐渐地他变成输多赢少,很快便把自己的几万元工资输光。
为了将输掉的钱赢回,他像着了魔一样,只想迅速地把钱赢回来。没有赌本,他把主意打到自己管理的资金上面。2013年4月份,公司做工作调整,将一部分经费交由利某管理。由于公司没有开设专门的管理账户,利某便将经费存放在自己的个人银行卡,可以随时领取,很快他就把这部分经费挪用了31万元用于赌博。
根据公司的规定,利某保管公司工会空白现金支票和工会财务专用章,公司工会出纳保管支取印章,在使用工会经费时由公司工会会计利某填写工会现金支票,交公司工会出纳加盖支取的印章后到银行领取。利某在填写工会空白现金支票后用备用钥匙偷偷溜进出纳办公室盗取印章盖章,之后到银行取钱。2015年至今,利某在公司领导和工会出纳未知情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工会经费82万元从事网络赌博及个人生活开支。
2018年7月23日,利某主动到南宁市公安局北湖派出所投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在同日将该案指定来宾市兴宾区监察委员会管辖。在讯问过程中,利某多次流露出轻生的倾向,办案人员耐心规劝:“你现在还年轻,在狱中好好表现,争取减刑,几年后出来才四十几岁,还可以努力打拼,很有希望过上好的生活,老婆孩子也还等着你回家。”经过劝解,利某打消了自杀的念头,主动配合侦查和退赃工作。2018年7月30日,其家属代利某退出赃款51000元,并表示继续筹款退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