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来宾日报讯(记者 李冠才)2月12日是农历初八,众多商户开市迎客,为图吉利,一些商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执法人员依法处理。仅当日上午,城西派出所民警就在同一区域处罚了4名燃放烟花爆竹的店主。
当天上午9时许,城西派出所民警巡逻至兴宾区桂中商贸城附近时,发现一家陶瓷专卖店门前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当场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李某。经询问和取证,李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管理法律法规》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民警依法对李某处以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9时30分,民警巡逻至该商贸城B13栋时,发现某商铺门前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当场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方某,依法对方某处以500元罚款。
随后,民警又接连发现两家商铺燃放烟花爆竹,分别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潘某、何某处以500元罚款。
“这几天是企业复工、商家复业的高峰期,按照以往传统,很多业主会在复工、复业当天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既不卫生又不安全,希望大家能够自觉遵守禁燃相关规定。”民警提醒,若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时间燃放烟花爆竹,公安部门将责令停止燃放,同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