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新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新国标”对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车各项标准和驾驶员素质提出更高要求。在“新国标”实行的第三天,记者走访我市电动车市场发现,多数销售店面关门暂停营业,经销商称“旧国标”库存电动车过多,资金无法周转用以添置“新国标”电动车销售,期盼相关部门给予清库存、上牌照过渡期。
“旧国标”库存积压 多数商家关门歇业
4月18日上午,记者走访维欢路、柳来路、河西桥头一带电动车销售店面集中区域,发现多数店铺已关门暂停营业,有的店铺门口上贴出“全员学习新国标知识”的告示牌。
“店里的车都是‘旧国标’电动车,我们按照相关通知现已停止销售。”维欢路某品牌电动车销售负责人董婷娴告诉记者,部分城市在“新国标”实施前组织电动车经销商统一开展库存摸底行动,探讨如何清理剩余“旧国标”电动车,但来宾相关部门并未组织类似摸底行动,我市电动车市场并未出现像柳州、南宁等地的抢购热潮。“这就导致目前兴宾区电动车库存积压,直到4月15日兴宾区范围内还有近2万辆‘旧国标’电动车。”来宾市电动车商会会长林德斌告诉记者。
另外记者从南宁市相关媒体公开的数据了解到,目前南宁市还剩8000余辆“旧国标”电动车,相对于南宁市庞大的人口基数,兴宾区目前多达2万辆“旧国标”电动车,是我市电动车市场发展的隐患之一。
昨日下午,林德斌告诉记者,目前城区已有部分电动车经销商开门营业,但仅限于开展售后服务等内容,“新国标”电动车的销售在城区尚未有明显进展,经销商和消费者目前还在观望。
清库存、上牌照 经销商和消费者有话说
“2万多辆‘旧国标’电动车不能卖出去,没有流动资金进货‘新国标’电动车,市民想买车也没办法。”林德斌表示,目前来宾城区“新国标”电动车所有量并不多,比“旧国标”电动车偏高300~500元的售价,也让不少市民观望不前。
某品牌电动车来宾销售总监赵振朋告诉记者:“目前兴宾区库存的2万辆‘旧国标’电动车价值6千万元,如果得不到妥善处置,可能会给我市电动车市场带来不小的震荡。”
“新国标”规定,销售发票开具日期在4月15日之前(不含本数)的,车主可在6月15日(不含本数)前到车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但由于种种原因,有的市民在4月15日前购买的电动车却没有办下牌照。“我3月22日付款提车,现在一个月过去了还没有上牌,花3000元买的代步车成了摆设。”市民龚先生吐槽道,商家说车管部门预约注册登记的人太多,要等到放牌的前一天才去开具增值税发票,导致错过“旧国标”登记注册要求的开具增值税发票最终截止日期。“这种情况该找经销商还是政府相关部门?消费者难道要哑巴吃黄连吗?”龚先生希望电动车经销商和有关部门能对这种情况给予关注和解决。
车管部门:“新国标”政策出台已久 经销商应评估风险
记者了解到,来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一大队、二三大队领导于4月18日18时在车管所三楼会议室组织我市电动车协会代表召开协调会议。我市电动车协会6家车行代表参与协调。协调会上,车管业务领导向车行电动车协会代表就有关政策进行了解读,并表示“新国标”实施工作是“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交警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文件和规范执行,对于电动车协会代表提出和反映的问题,支队本级无法解决,只能向上级部门予以反映。
对于目前各电动车经销商库存累积的问题,市车管所牌证科负责人黄振宇表示:“‘新国标’于去年5月15日发布,从发布到实施将近一年的缓冲时间,电动车经销商应该充分预估风险、理性投资,目前库存堆积的问题应由经销商自行协调。”黄振宇还表示,为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对在4月15日之前已经购买的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且列入广西登记目录的电动车,交警总队决定延长注册登记时限。具体办法:销售发票开具日期在2019年4月15日之前(不含本数)的,车主可在2019年6月15日前(不含本数)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销售发票开具日期在2019年4月15日之后(含本数)的,车管部门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从2019年6月15日(含本数)起,车管部门不再办理“旧国标”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只办理符合“新国标”且列入新目录的电动车注册登记。“商家有义务在电动车售出后及时开具税票,对于像龚先生这类已经购车但未及时开税票导致无法上牌的问题,车管部门将会请示上级部门,尽力协调。”黄振宇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