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势共享单车热潮,带有电动助力的共享电单车在市区悄然投放,不少市民愿意选择这种更省力、快捷的方式出行。然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在工作中发现,这些上路行驶的共享电单车并未按规定进行登记上牌,不符合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存在安全隐患。8月22日,市交警支队一大队走访来宾共享电单车企业,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将已投放使用的无牌照共享电单车收回,不得上路行驶,同时按相关规定到交警部门进行登记注册和上牌。
据统计,截至今年7月,我市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数量为34万辆,部分非机动车存在占用机动车道、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影响道路通行质量。目前,交警部门正在加大对非机动车的整治力度。
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一线的交警,市交警支队一大队河西中队负责人陈倡仕深有感触。“对非机动车的管理占据我们很大一部分精力,它们不像机动车信息齐全,管理起来难度较大。”据了解,交警部门此次走访来宾共享电单车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向企业负责人通报共享电单车无牌照、乱停乱放等问题,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同时要求加强所属共享电单车的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到交警部门进行登记注册和上牌。整改通知书下达10个工作日后,大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相关规定,对不按规定进行登记上牌的共享电单车进行处罚。
“我们公司的电单车全都严格按照国际标准生产,最高时速在20km/h以下。”共享电单车运营公司负责人表示,企业将尽快停止车辆运营行为,按要求完成共享电单车登记注册和上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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