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宣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新期盼,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采取有效举措,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加强工作报告,自觉接受监督。坚持贯彻执行专项工作报告制度,围绕人大常委会确定的议题,审慎负责地向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项工作报告,对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反馈意见,认真整改落实。今年以来,已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2020年上半年公益诉讼工作开展的报告》等3个专题工作报告,在收到反馈意见后,认真研究,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
接受执法检查,积极配合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对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归纳和梳理,并采取积极措施整改落实。接受人大代表的评议,每年由县人大常委会随机抽取2~3名检察人员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接受评议监督。对县人大组织的视察、调研活动主动配合,积极为人大代表开展活动创造条件。
落实代表意见,及时回应监督。把代表意见作为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金点子”“金钥匙”,每年就检察工作报告走访人大代表,征求意见。今年全县两会期间,收到代表意见、建议26条,均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答复,得到代表们的高度赞赏。对人大代表提出的书面批评、意见和建议,要求自收文之日起至办结并答复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努力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对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审理,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庭审、公开听证,助力规范司法行为,以公开促公正。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常委会领导及人大代表参加,听取对检察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今年以来,已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组织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3次,邀请人大代表20余人次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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