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讯 “下面,我宣读对广西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两位同志违纪违法的处分决定……”10月28日下午,在广西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一场处分决定宣布与“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同步进行。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市林业局党组相关负责同志,当场宣布该管理中心违纪违法人员的处分决定。
“到案发单位宣布处分决定之时,也是审查调查结果首次公布之日,这个时候干部关注度最高,正是进行警示教育的最佳时机。”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
“亲眼看到同事成了‘案中人’,我深感震撼,没想到违纪违法的漩涡就在身边,以后一定心存敬畏,不触及党纪国法红线。”一名参加警示教育大会的干部表示。
当天的警示教育大会对相关党纪法规进行了解读,要求受处分人对照相关党纪法规,从思想认识、态度等方面认真检视,自我反思、以身说纪、现身说法,警醒教育身边人。
此次活动,由单纯的宣读处分决定书变为一堂触及灵魂的警示教育课,促使“处分决定”这个“写在纸上的教训”转变成党员干部“记在心里的敬畏”,让当事人长记性的同时,更让其他党员干部引以为戒。(陆姝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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