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来宾晚刊讯(记者 曹 汐)11月25日,记者从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幸福感、获得感,根据有关规定,该中心制定了来宾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助力我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改造工作,于今年10月28日起实行。
据介绍,来宾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范围为列入《来宾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改造对象且加装电梯的住宅。提取申请人应为加装电梯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且未有骗提骗贷等严重失信行为以及未被纳入住房公积金黑名单;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扣除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改售房款及财政补贴资金支付费用后实际分摊出资的加装电梯费用总额。
需要注意的是,提取申请人自本人支付住宅加装电梯费用之日起一年之内可申请提取;一次性付清费用的可申请提取一次,分期支付的可申请分次提取。提取人需准备身份证、银行卡或存折、加装电梯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加装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加装电梯协议、加装电梯个人实际支付费用票据等材料。
“父母腿脚不好,每天上下楼不方便。”市民陈先生住在老旧小区里,他说,居民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既减轻居民的经济压力又方便居民日常出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科长潘小铁表示,接下来,该中心将进一步加大老旧小区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对接有需求的小区,开展更多服务活动,为办事群众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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