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祥和路,一辆“小E”电动车车头朝路牙横向停放,属于不按规定停车。
晚刊讯(记者 谢仁凤 卓绿怡 文/图)近年来,私家车增长迅猛,随之而来的乱停乱放问题也成了城市发展与管理所面对的一道难题。11月30日,记者走访城区文辉路、祥和路、民乐路等多条道路发现,交通要道上机动车逆向停车现象减少许多,但仍有部分私家车车主依然逆向停车,且以“小E”电动车居多。
当天上午,记者在文辉路停车区发现,多数车辆的车头均沿行驶方向有序停放,只有部分车辆的车主逆向停车。而在祥和路投资发展大厦附近路段,也有不少车主为图方便逆向停车。
“我在等人,人来了马上就开走。”在裕达新天地附近,一辆逆向停车的车主正在车里玩手机,记者上前提醒逆向停车存在危险时,车主不耐烦地回答并摇上车窗。
昨日上午,记者再次走访文辉路、祥和路、民乐路等路段,仍看到有不少“小E”电动车随意停放,有些车头朝外,有些车头则朝内,甚至有两辆“小E”电动车停放在一个停车位。
记者采访了几位逆向停车的车主,有的车主表示并不知道逆向停车也是违规行为。有的车主则表示,知道要按规定停车,但为了方便省事,偶尔会违反交通规则。而一些“小E”电动车车主也表示,电动车体积小,为了方便,有空位时会横向停车。
11月30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逆向停车属于违法停车行为,不按规定停车除逆向停车外,还包括压实线停车、不在停车位内停车,在公共汽车站、加油站等地点30米内路段停车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不按规定停车的违法行为处150元罚款。截至11月30日,今年我市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车辆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2.3%,总体而言,我市交通道路路面不按规定停车情况较去年有所改善。
来宾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逆向停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拥堵,甚至对正常行车的车辆带来潜在危害。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按照行车道行驶方向、箭头标志方向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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