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补贴对象为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群体,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面向所有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发放育儿补贴,直接增加育儿家庭的可支配收入,提高育儿家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是一项增进家庭福利和社会福祉,实现多方共赢的政策。 自2021年以来,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在不同层级探索实施育儿补贴相关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当地家庭抚养婴幼儿的经济负担,受到群众欢迎,取得积极成效。从《方案》明确的补贴对象看,一、二、三孩均可领取,突破了以往各地补贴政策聚焦二、三孩家庭的局限,将一孩生育家庭纳入支持体系,实现三孩生育政策下家庭支持的全面覆盖。从补贴标准看,一、二、三孩均按相同标准领取,消除孩次间的待遇差异。从补贴形式看,均为现金补贴,通过统一的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即可申领。凡此种种表明,国家全面实施育儿补贴制度,覆盖面更广、支持力度更大、政策可持续性更强,将让更多育儿家庭享受到生育养育的福利。 育儿补贴制度作为直接缓解家庭育儿成本的重要手段,不仅关系家庭福祉,更关乎国家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战略大局。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生育率持续走低的问题备受关注。低生育率主要受经济社会因素影响,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偏高是重要原因。建立公平、普惠、可持续的育儿补贴制度,是迈向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一步,有助于提升家庭生育意愿,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生育意愿的提升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综合施策。育儿补贴制度不是“万能钥匙”,但在缓解育龄家庭现实困境、稳定生育预期、改善人口结构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预见,随着我国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形成并不断完善,在政策“组合拳”的助力下,定能营造出更加友好的生育环境,最大程度释放生育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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