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来宾晚刊讯(记者 莫岑 通讯员 韦其锋)记者9月13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了解到,前几日,一名叫梁某的男子,因为觉得路口的警用岗哨伞“碍事”,于是趁着夜色破坏警用岗哨伞。最终,民警将其抓捕归案,并处以警告教育处罚。
据一大队民警潘济勇介绍,9月10日早上7时30分,他和同事到人民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执勤时,发现原本摆放在路口的警用岗哨伞有被人破坏的痕迹。他们调查后发现,市民梁某有作案嫌疑。随后,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成功找到梁某,梁某当场承认自己破坏岗哨伞的事实。梁某说,有一次驾车经过该路口时,他差点被岗哨伞刮伤脚部,觉得警用岗哨伞影响通行。9月9日21时22分,他驾驶电动三轮车沿迎宾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该路口时,看到夜幕下没有民警站岗,便上前踢了几脚警用岗哨伞出气。
鉴于警用岗哨伞损坏程度较轻,且梁某已认识到错误,民警最终对其进行警告教育。
交警部门在此提醒,警用岗哨伞等警用物资属于公共财物,私自恶意破坏,涉嫌故意损坏公物,严重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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