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刊来宾讯 4月12日,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来宾市兴宾区良江镇上良村的下林泉眼,因镇政府施工,已将泉眼堵住,目前已经没有水出来了,泉眼下游一公里内的农田均无水灌溉”群众信访件后,兴宾区交通运输管理局联合良江镇人民政府、广西桂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于4月14日到良江镇上良村核查情况,对当地居民进行调查问询。 经核查,涉案项目为柳南高速路改扩建工程配套排水项目,施工单位为广西桂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并非良江镇人民政府。结合实地调查分析,当地泉眼并未被封堵,导致该地无水灌溉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高速路项目施工过程将良江镇小良村和上良村河道交界处的水坝进行了重建,但重建的水坝不够高,导致上游积水水位不高,水压不足,进而导致泉水水量少;二是今年以来兴宾区降水较少,良江镇全镇水库水位均较低,辖区周边村屯也反映缺水灌溉,加之春耕期间当地农民在泉眼周边抽水灌溉等原因,目前两处泉眼均无明显的水自流冒出。该村泉眼并未被封堵,信访举报泉眼被堵导致无水灌溉的情况不属实。 为保证农田灌溉用水,兴宾区人民政府协调广西桂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对良江镇小良村和上良村河道交界处的水坝进行加高处理,并对该配套高速路排水工程进行专项核查,通过排查、监测泉眼周边地下水四季水压等方法,对项目是否影响到当地水利灌溉的情况做进一步佐证。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当前兴宾区降水量不足,农业灌溉缺水问题,保障农业生产。 (玉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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