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我们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国家安全实践提供新格局。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要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表明新征程上的国家安全工作将以构建新安全格局为统领,以高水平安全保证高质量发展。对标对表新发展格局,要重点把握“四个有”,一是发展和安全有效统筹,彰显新时代新征程国家安全与发展同等重要;二是人民安全和政治安全有机统一,人民安全是宗旨,政治安全是根本,实现二者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行稳致远的关键;三是国家利益有力维护,这是国家安全工作的对外体现;四是各领域安全有序兼顾,领域安全既要全面统筹,也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中之重。 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国家安全实践提供新指引。一方面,党的二十大报告将科技安全作为保障手段,纳入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大安全格局中,进一步表明科技在当今国家安全中的重要地位。科技安全直接决定着国家应对其他领域安全的能力和水平。因此,新时代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保证是科技安全,科技安全与其他安全共同构成了我国新安全格局。另一方面,报告强调“完善参与全球安全治理机制”,将国家安全纳入全球安全进行考量,表明我国国家安全事关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我国始终是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坚定维护者和中坚力量。 总体国家安全观对国家安全实践提出新要求。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既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保驾护航之需,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重点包括四方面工作任务:一是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完善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战略体系、政策体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国家应急管理体系。二是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确保粮食、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合法权益,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三是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急难险重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四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作者系市委政法委维稳指导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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