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来宾日报讯 (记者 杨晓华 李 力) 近日,我市12345热线接到群众反映,在城区电动车商行购买电动车后,商家为其上假车牌,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月16日,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支队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对市城区的电动自行车商行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商家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及上车牌情况。 当日,联合执法检查组分别对维欢路、柳来路、合山路的5家电动自行车商行进行检查。在维欢路某电动车商行,联合执法检查组查看商行的营业执照,并随机抽取商行内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查看该车的合格证、3C认证证书是否和车辆相符。对已售出的电动自行车,查看销售发票等。 “在此次执法行动中,联合执法检查组现场未发现电动车商行存在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支队二大队大队长蒋丽华告诉记者,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与市交警部门继续对电动自行车商行加强监管,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或者维修电动自行车时,要主动索取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如果发现经营者生产或者销售电动自行车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加强路检路查,严厉打击假牌、套牌、无证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何健铭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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