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市公安局在文明交通劝导、交通违法整治、交通组织优化、文明意识提升等方面动真格、出实招,取得了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下降,交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的‘一好三降一升’喜人成效。”3月20日,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玉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主力军之一,近年来,市公安局把“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明确列入党委工作要点,明确了局党委部署推动、分管领导亲力督战、交警部门牵头主抓、其他警种积极响应的工作格局;科学部署、调配警力,坚持在路口、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区域,全天候开展机动车、非机动车闯红灯、违停、逆行、不佩戴安全头盔和行人不文明交通等行为查纠整治及交通疏导工作,督促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创城工作提质增效;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新媒体平台拓宽交通秩序整治宣传范围,积极向广大交通参与者传播“安全守法、文明出行”的交通安全理念,引导市民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和陋习。各警种既是创城工作的践行者、文明理念的传播者,也是活跃在基层的志愿者。 今年以来,全市共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9448起,其中纠正轻微交通违法行为3520余起,劝导15820人、教育8760人,城市违停占道投诉环比下降24.4%,市民“行文明车、走文明路”的意识不断提高。 “虽然在前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只有‘进行时’,没有‘休止符’。”玉光表示,市公安局今后将以问题为导向,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牵头落实《来宾市停车场管理条例》,进一步做好交通劝导、违法整治、宣传提示等工作。 在交通劝导方面,除了保持市区主要路口每天投入警力、公益岗位人员和兴宾区网格员,同时每天从市局机关抽调40名警力,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文明劝导工作力量。 在抓违法整治方面,结合公安部及公安厅部署的公路交通安全“春季守护行动”、“平安清明”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及我市正在部署开展的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开展交叉执法、错时联合整治,对车辆乱停乱放,电动车、摩托车驾驶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查到底。 在抓宣传提示方面,结合创城工作组织开展文明交通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主题教育活动,加大文明交通宣传力度。在城区交通路口设置“文明交通知识学习岗亭”;开展“文明示范交通路口”“最美交通劝导员”等文明评比活动,营造共创文明交通环境的浓厚氛围;在市级主流媒体平台开设“曝光台”,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同时,大力宣传报道在创城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及典型事迹,弘扬公安正能量,争取广大市民对创城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的最高荣誉,是反映城市综合实力和整体文明水平的重要标尺。“参与创建、服务创建、助力创建,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的政治责任。”玉光表示,我市公安机关誓举全局、全警之力,坚决打好打赢创城这场硬仗。同时呼吁广大市民,从自己做起,从细节做起,警民携手奏响创建文明城市“平安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