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年底,兴宾区城北街道长梅社区干部黄娥等人入户排查走访社区困难群众时,到小朱家实地了解她的家庭实际情况后,指导她向街道申请享受城市低保政策,经过街道办核查,2023年1月,小朱母女2人享受城市低保B类政策,每人每月可领取395元的低保金,生产生活有了保障。 “我负责社区社会救助保障工作,联合社区网格员与社区享受城乡低保政策的97户255人困难群众建立结对帮扶关系,每个月常态化入户走访一次以上,了解他们的‘急难愁盼’问题,并向社区反映共同寻找解决办法。”3月9日,黄娥告诉笔者。 今年以来,我市在开展社会救助兜好兜准兜牢民生底线保障工作中,发挥“四大员”进困难群众家访问的作用,确保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目标。目前,全市城乡低保(特困)对象14.21万人;城乡低保人均补助水平分别为每人每月411.59元、260.48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956元、650元。1-2月,全市累计发放城乡低保、价格临时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1.12亿元,惠及21.86万人。 当好困难群众的“敲门员”,做到“政策找人”。我市以创新开展居住地申办低保、“党建+社会救助”“民政+司法”联合救助、“物质+服务”等救助工作,通过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台,构建起“1+N”的全方位帮扶困难群众工作机制,组织发动村(社区)“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员、志愿者等,与全市7.84万户城乡低保(特困)户形成“一对N”的结对帮扶关系,深化“敲门行动”,每月开展一次“敲门问需”动作,到困难群众家走访,向群众宣传民政政策,从过去的“人找政策”到现在的“政策找人”,提高救助政策的知晓率和执行率,做到服务困难群众“零距离”。 当好家庭经济的“核对员”,做到“凡进必核”。我市运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和广西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对新申请低保对象坚持“凡进必核”的原则,同时乡镇(街道)干部要100%入户实地核实;对在享低保对象做到每季一核。全市申请救助对象核对时长由过去的10.33天压缩到现在的9.6天,做到精准救助、主动救助和高效救助。今年1-2月,全市核对新申请对象1510户4486人,通过核实,全市新增城乡低保(特困)920户1935人。 当好疑似问题的“排查员”,做到“应纳尽纳”。我市以全市低保、特困人员数据为基础,由民政、乡村振兴、残联、医保、人社等部门进行常态化信息比对,全面甑别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可能存在影响基本生活的风险。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再对疑似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进行入户走访摸排,及时认定困难对象,并按程序要求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范围。目前,全市脱贫人口纳入城乡低保7.37万人,全面防止群众发生返贫现象。 当好政策落实的“监督员”,做到“应退尽退”。我市不断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民政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方法,要求村(社区)监委干部每月必须到疑似困难和在享低保政策群众家中走访,了解困难程度、生活水平提高、救助资金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再把搜集到的问题、线索以清单的方式反馈乡镇(街道),进行“闭环式”调查核实。今年以来,全市经过宣传、核实,经济收入提高不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的群众纷纷主动退出低保行列,1-2月,全市主动退出享受城乡低保(特困)行列的群众1167户24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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