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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在金秀莲花山景区游览观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供图)
晚刊讯(记者 卓绿怡)4月30日,我市召开《关于推进工业振兴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发布会,全面介绍《若干政策措施》起草背景、政策措施以及有关事项。 据悉,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推进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来宾市人民政府决定加大财政扶持工业振兴发展力度,由市工信局牵头起草《若干政策措施》,计划于2021-2023年,市财政每年统筹5000万元财政资金,主要用于重大工业项目竣工、工业企业上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工业企业产值贡献奖励和考核奖励,并实施工业企业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完善工业项目审批服务机制,推进工业振兴发展、转型升级、全面提质。 在《若干政策措施》起草过程中,我市征求各县(市、区)、市工业园区、市直有关单位意见,经过多次修改补充完善后,报经来宾市人民政府审定,于4月12日印发实施,有效期为三年。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若干政策措施》共有8条:一是给予重大工业项目竣工奖励;二是给予工业企业上规奖励;三是给予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奖励;四是给予工业企业产值贡献奖励;五是给予工业企业高层次人才优惠;六是拓宽工业企业融资渠道;七是完善工业项目审批服务机制;八是强化工业振兴发展绩效考核。 发布会指出,《若干政策措施》不与自治区奖励政策冲突,即企业(项目)在同时符合自治区、来宾市政策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可享受双重奖励。若《若干政策措施》与之前出台的政策措施不一致,按照本政策措施执行,不再重复享受先前出台的政策。此外,《若干政策措施》规定,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性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大的工业企业,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另外给予奖励。 发布会现场,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关于推进工业振兴的若干政策措施》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市发改委、市教育体育局等部门代表及新闻媒体出席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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