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停车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市城区停车信息管理推进情况怎样?停车场资源普查成效如何?道路内停车秩序管理是否有序推进?4月12日,记者走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为推进《条例》实施,我们制定了《关于认真做好<来宾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实施推进工作方案》,部署相关工作推进落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科长卢庆昌介绍说。 根据《条例》,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停车泊位的规划、设置和管理,以及除人行道非机动车外道路车辆停车秩序的管理工作。围绕道路内停车秩序管理方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保障道路交通有序畅通的前提下,持续动态规划、设置路内停车泊位,如指导金色宏都小区物业公司在建筑退让线内和小区周边人行道上施划35个机动车停车泊位。 “我们支队在开展道路内停车秩序管理方面力度较大,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卢庆昌告诉记者,按照有关规定,去年交警支队及时查处路内违法停车行为,推送违停提示手机短消息和“12123”App提示信息15.62万条,现场查处路内违法停车2728起。 《条例》明确,经批准举办的大型活动,承办者应当制定活动期间停车方案,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备;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活动举办场所及其周边区域的交通疏导方案,周边道路有条件的,可以设置临时停车区域,并明示停放时段。去年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为两次全市性大型活动制定交通疏导方案和设置临时停车区域,保障活动期间交通安全有序。 此外,《条例》规定,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停车场的监督管理,以及道路停车管理、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停车泊位信息采集等工作。目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完成市城区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普查工作,并将相关数据报至市自然资源局,由市自然资源局将全市机动车停车泊位数据编制到《来宾市交通综合规划》中。据统计,截至2022年底,市城区机动车保有量9万多辆,路内停车泊位4210个,建筑配建停车泊位6万多个。 接下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进一步优化城市停车措施,落实便民利企举措,力争在年底前完成“全市规划总数不少于去年施划临时限时停车位总数的20%”目标;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市道路范围内无违法违规停放的废弃汽车,争取让出更多停车泊位。同时,依照法律法规持续加大对道路内违法停车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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