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忻城县紧紧围绕“双拥工作高质量发展”目标,突出抓好双拥工作各项机制的常态化建设,积极推进拥军优属政策落实常态化,让各项双拥政策落实和措施推进运行于制度化的良性轨道之中。
支持生产建设工作常态化。忻城县委、县政府把解决部队的战备、训练、生产、生活问题作为拥军的日常性工作,把支援部队和国防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县财政极度困难的情况下,对驻忻部队所需的经费给予优先解决,2019年以来,从县级财政拨给驻忻部队各项建设经费5957.34万元。同时,积极鼓励社会拥军组织到部队慰问,开展拥军活动。近年来,中国移动忻城县分公司、忻城县土司文化研究会党支部、养乃世家忻城总部、忻城县爱心企业联合会等社会拥军组织多次深入部队开展拥军慰问活动。 落实安置政策工作常态化。为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该县按时足额发放各项优抚资金。据统计,2019年至2023年一季度,全县发放各类优抚对象补助资金(定补)共计7793.22万元,发放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及立功受奖奖励金629.06万元,发放医疗补助资金376.78万元、大学生入伍奖励金118万元、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617.70万元;“八一”建军节、春节等慰问活动涉及对象7500多人,涉及慰问金、慰问物资共计价值582.47万元。慰问驻军部队7个,涉及慰问金、慰问物资共计价值133.5万元。同时,建立多层次、多渠道保障机制,积极为每位符合政策条件的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落实关爱机制,2019年至2023年一季度,救助涉军人员80人次,实施救助资金25.25万元;为重点优抚对象购买人身意外险21.45万元,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13.5万元。 抓好纪念褒扬工作常态化。据统计,全县共有烈士纪念设施68个(座),其中烈士陵园1座(县级)、烈士纪念碑12座、分散烈士墓52座、烈士纪念亭3座。2019年至2023年一季度,全县投入115万元实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和提质升级改造工程。加强全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每年划拨5万元专项管护经费,不断完善规范管理服务内容,提高管理水平,定期对辖区内烈士纪念碑、零散烈士墓管护情况开展巡查和维护工作。每年划拨2.5万元专项经费支持烈士家属赴边境开展烈士祭扫活动;充分发挥全县烈士纪念设施褒扬烈士、教育群众功能,开展爱国教育活动,形成尊敬英雄、致敬英雄、崇尚英雄的良好社会风尚。此外,还加大对立功人员的宣扬,将符合条件的立功人员列入县志。2019年至2023年一季度,全县组织开展送立功喜报319人/次。 有序开展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按照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统一要求,忻城县召开优待证制发工作启动会,成立优待证制发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优待证制发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督查通报制度,积极主动作为。“通过审核并领取优待证后,持证人可享受相关政策规定的公共交通、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优待服务,并通过优待证关联的个人银行账户发放抚恤补助金、慰问金等。截至去年12月31日,全县办理优待证完成率达95.2%。”忻城县退伍军人事务局负责人韦立花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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