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来宾日报来宾讯 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但一些驾驶员无视法律法规,不仅无证还醉驾,甚至屡教不改。对于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严厉打击。 5月6日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在市区柳来路、新兴路口设置执勤点开展工作。晚上10时20分许,韦某骑着一辆电动车驶入执勤点,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时,发现韦某属于饮酒后驾车。随后,民警在对其驾驶的电动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是电动轻便二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韦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检查,民警发现韦某2021年5月14日曾因无证驾驶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处罚,此次属于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韦某因涉嫌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交警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处以300元罚款;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卢关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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