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宾区是广西4个开展化解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加快推动林权类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试点的地区之一。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兴宾区主动作为,积极创新,探索推行“一二三”工作法,全力推进试点登记发证工作落实,有效确立林农经营主体地位,维护林农合法权益。 一个“融合”夯实党政共建坚强堡垒。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党建为引领,围绕不动产核心业务,联合自治区自然资源遥感院摄影分院党支部,到七洞乡开展“党建下基层为民解忧(党建+七洞乡林权证颁证)”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一批印制好的林权不动产权证书亲自送到村民手中,让村民在家门口就能领到不动产权证书,真正做到为民办实事。 两个“转变”筑牢林权确权稳定屏障。由被动向主动转变,强化服务意识,化被动为主动,多次开展上门服务活动,为行动不便的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由分散式向集中式转变,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专窗,统一为群众提供不动产业务服务,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只在一个窗”就能办成事,让“部门跑”代替“群众跑”,转变以前“办一件事、跑多个部门”的分散式局面,大大提高服务效能,群众满意度不断攀升。 三个“强化”提升试点发证改革实效。强化科技支撑,不断深化科技创新融合应用,实现专项App及系统等软硬件简易操控,降低林权调查作业门槛,并通过专项App与三维平台实现现有的农经权影像及现势性优于0.5米分辨率遥感影像图数据二维与三维可视化,构建林地室内快速核实调查体系,有效保证林地快速、低成本确权核发。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林业部门、当地政府、技术合作单位等部门协同开展林权试点成果应用专项对接与问题处置研究,强化部门业务联动协作,推进林权有效调查范围划定和林权成果衔接应用推广。强化基层主导,以乡镇村委为主导,兴宾区政府统一领导、自然资源部门具体跟进实施、林业部门密切配合,深度压实基层主体责任,并成立“县局—乡镇—村屯”三级技术支撑联合小组,夯实基层组织林权登记调查业务能力与水平,实现乡镇村委可自主开展与动员培训调查体系,有效降低调查成本。 作为首批试点乡镇的七洞乡,目前下辖8个行政村已完成地籍调查6544宗,涉及面积约63476亩,其中完成公示签章5553宗,审核登簿951宗,有效化解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加快推动林权类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下一步,兴宾区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为契机,坚持以服务基层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导向的良好工作作风,细致梳理试点工作流程,完善地籍调查方式方法,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切实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确权登记试点颁证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为全区化解林权历史遗留问题提供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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