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讯 “我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入‘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经查验合格,获《出仓证明》后,再上市销售,我放心了、经销商也放心了、消费者购买也放心。”兴宾区某水产冻品批发部负责人韦厚星高兴地说。
“为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我们建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下称“集中监管仓”),是进口冷链食品进入来宾市销售的‘缓存区’,为市民安全、健康食用进口冷链食品把好第一道关。”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说。
春节将近,为确保舌尖上的安全,该局快速建成“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并明确规定,凡是区外进口冷链食品进入来宾市,必须先入“集中监管仓”。
为确保安全,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凭“四证”入“集中监管仓”,即: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消毒证明、合法追溯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口冷链食品进入“集中监管仓”后,由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对冷链食品再次进行核酸检测,经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出具“出仓证明”。经营者持以上“五证”后,进口冷链食品才能进入市场储存、销售。
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加强宣传、明确责任、驻场监管、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消毒证明、合法追溯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仓证明等工作措施,严防死守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底线,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且对区内“集中监管仓”的“出仓证明”实行互通相互认。
据了解,我市“集中监管仓”1月20日正式建成启用,容积达1000多立方米,可容纳进口冷链食品200多吨。设有冷链运输车辆专用通道、车辆消杀区、候车区、冷链食品外包装消杀区、查验区、办公室等。1月20日至2月1日,共有8批次26个品种44.2吨进口冷链食品进入“集中监管仓”。目前,没有发现相关疫情,进口冷链食品价格平稳、市场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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