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罗润秋 刘 永) 4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来宾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进一步提升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推进农贸市场管理法治化、精细化。 近年来,我市城乡农贸市场发展迅速,但市场开办主体多样、责任落实不到位、农贸市场及周边管理问题突出,环境卫生和经营秩序与群众期待、文明城市创建有较大差距。现行农贸市场管理相关法规已不适应当下发展形势,亟需地方立法予以完善和补充,规范农贸市场的管理。 听证会上,听证人就听证事项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并围绕《条例》适用范围、主要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是否适合我市农贸市场管理实质需要、市(县)中心城区是否允许开办临时农贸市场,以及是否允许开办临时农贸市场并明确申请主体、是否设定农贸市场自产自销区、市场周边公共区域是否必要禁止设定临时摊点、除特定区域外的居民小区等是否必要禁止活畜禽现场宰杀经营六大焦点问题进行讨论。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及社会各界代表等听证陈述人结合调研实际,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结束后,主办方将根据此次听证情况进行梳理研究,对《条例》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使其更切合来宾实际,在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优化服务方面更好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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