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象州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严的基调,持续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通过创新设立村(小组)财务管理小组、出台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权可追溯制度、探索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管制度,不断完善机制,提升监督水平,切实推动行政村(社区)集体经济管理监督规范化、科学化、精准化,提升基层治理监督效能。 创新机制 推动管理规范化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大批的项目、资金不断向基层倾斜,农村集体“三资”随之增多。然而,由于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存在台账不透明、程序不规范、支出不合理等问题,相关信访问题也逐渐增加。 为有效破解村集体“三资”监管难题,象州县创新机制,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出台《象州县全面设立村(小组)财务管理小组工作实施方案》《象州县村(小组)财务管理制度》,在各乡镇所有自然村和下辖村小组全面设立村(小组)财务管理小组。各理财小组设会计、出纳、存折密码保管员各1名,实现所有自然村、下辖村小组的财务都有人管、有依据管,有效推动村(小组)集体“三资”监管规范化。 同时,象州县纪委监委督促各乡镇提升村(小组)财务管理小组业务能力,通过邀请第三方财务管理公司或财政所专业人员,对理财小组成员进行全员培训,提高财务管理能力。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每季度对分管片区村(小组)的财务经营和收支情况、对账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目前,全县各乡镇督促村(小组)清账并移交理财小组资产9115.34万元,监督检查发现问题45个,督促整改问题43个;谈话提醒7人,发现问题线索6件,转立案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 科学决策 推动管理科学化 近日,大乐镇大乐社区组织召开社区“两委”会议,就对外发包本社区猫头岭事宜进行讨论时,村委相关负责人提议由黄某某进行承包,在阐述缘由后,对自己与推荐的承包对象的关系进行了说明。经过比对和综合考虑,社区“两委”决定由黄某某进行承包,并按要求进行决策事项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这是象州县推行村委(社区)重大事项决策权可追溯监督制度的一个生动实例。 为强化农村集体“三资”重大事项决策权的监督管理,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联合下发《象州县村委(社区)重大事项决策权可追溯监督制度(试行)》,要求村(社区)“两委”班子会议讨论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物资设备采购、资产资源出租发包等重大事项时,班子成员须对重大事项初始提议提名人以及初始提议提名人与被提议提名人的关系等情况进行说明,并如实记录到会议记录本。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将加强对村委(社区)重大事项决策权可追溯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村(社区)“两委”班子议定的重大事项落实不力的,以下发问题交办单的形式督促整改。 该制度实行以来,全县123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会议共对76项涉及村集体“三资”重大事项议题初始提议提名人情况进行说明并如实记录,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通过列席监督、对议定事项跟进监督等方式,发现村委(社区)重大事项决策权可追溯制度落实等方面问题13个,下发问题交办单9份,并督促整改。 提级监督 推动监管精准化 日前,中平镇两个村拟用50万元建设电商交易中心项目。在项目实施前,已向镇政府提交初步投资经营方案,随后召开镇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才开始实施,切实减少行政村因盲目拍板和决策失误给集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风险。 为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具体化,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下发《象州县行政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管制度(试行)》,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情况进行分类登记,建立村集体“三资”登记台账并报乡(镇)纪委备案,“三资”台账每年更新一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县纪委将上一年度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0万元的行政村(社区)列为重点行政村(社区),并进行提级监督;乡(镇)纪委每半年深入各行政村(社区),对集体“三资”管理运行情况开展一次以上的监督检查,发现集体“三资”方面的问题线索,则优先核查处置。 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监督检查18次,查处不规范或违规处置村(社区)集体“三资”问题案件3件,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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