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晚刊来宾讯 近日,市民权女士将一面印有“为民解忧暧人心 至真至诚显真情”字样的锦旗送到兴宾区城北市场监管所,感谢工作人员为她解决消费投诉问题。 近年来,兴宾区城北市场监管所收获消费者赠送的锦旗、表扬信及表扬电话不胜枚举,被消费者称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贴心人”。2023年,该所处理消费投诉案件1385件,占全市消费投诉案件的1/3,是基层所处理消费投诉案件的“领头羊”。 在消费维权工作中,兴宾区城北市场监管所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增强服务意识,压实经营主体责任,采取“四强化”举措,倾力调解消费纠纷,当好消费者权益守护者,构建友好型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 强化党建引领职能。坚持“党建领航+市场监管+服务发展”工作原则,将调解消费纠纷工作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精细化打造“党建红”阵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建立调解消费纠纷工作党员示范岗,将受理、调解消费纠纷有关工作制度、责任上墙,压实服务和监管责任。 强化消费维权教育。将职能工作与消费维权相结合,开展消费维权“六进”活动,即进个体工商户、进企业、进市场、进学校、进单位、进社区。通过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大讲堂、发放宣传资料、培育放心消费参创单位和ODR企业、发布消费提示等方式,推动消费维权从事后调解向事前防范、事中控制转变,营造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工作氛围。 强化调解消费纠纷。以“消费维权、消费环境、消费市场”为中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打造“智慧化+网格化”监管模式,采取“市场监管所+责任人+消费维权服务站+商家+相关单位+消费维权志愿者”工作措施,确保“属地监管、责任到人”落到实处,建立高效的消费纠纷处置办法。 强化调监无缝连接。坚持监管为民工作原则,建立行政调解与监管执法衔接机制,发挥市场监管执法稽查作用,切实做好“诉转案”“举转案”工作,将执法温度与执法力度相结合,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倡导柔性执法理念,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坚决下重手、出铁拳、严查处。 去年以来,兴宾区城北市场监管所共处理消费投诉案件163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5.8万元,查办各类违法案件248件,其中诉(举)转案39件。 “获得2023年来宾市消费维权突出集体,既是荣誉也是压力,我们会以此为动力,发挥服务发展的‘神经末梢’作用,在消费维权工作中再创佳绩。”兴宾区城北市场监管所所长邓维新说。(廖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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