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武宣县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狠抓巡察整改落实、深化成果运用上持续发力,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坚持举一反三,既抓好被巡察单位点上的整改,又抓好全县范围内面上的规范,做到点面结合、综合施策、一体推进,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传导压力 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武宣县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点突破的任务,着力以制度规定的形式把“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理念传导到被巡察党组织中,树牢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的意识,形成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直接抓整改的机制。在每轮巡察反馈后,县委巡察办随即梳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抄告县党政“一把手”,相继召开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约谈会与巡察共性问题全县通报会。进一步加强整改台账式管理,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措施及时间清单,使整改可跟踪、可评价、可问责。在此基础上,巡察办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督办检查,并建立督办事项档案,对督办事项实行统一管理;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部门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敷衍应付等情形的责任人,视情节给予通报、约谈与追责问责,以维护政治巡察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 主体责任能否落实,是巡察整改的关键。该县坚持从严从实抓整改,压实整改责任链条。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相关部门着力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部门协同配合抓整改,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被巡察党组织则要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反馈的每一个问题持续跟踪、推动解决,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同时,要求党委(党组)书记要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真正把巡察整改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通过层层落实整改责任,形成全部门齐动手抓整改的良好局面。 跟踪督导 强化整改日常监督 为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细,县委巡察机构主动担好统筹协调、跟踪督促与汇总分析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在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同时,不定期会同县委巡察机构、县委宣传部等部门开展集中督查督办工作,不断加大县委巡察整改督导检查力度。督导检查组针对个别被巡察单位整改内容空泛、个别问题整改标准不高、整改举措不够严格、整改效果不够明显、支撑材料不完整等情况,及时与被巡察党组织共同研究整改推进措施,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能立行立改的则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下达《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督办单》,明确整改时限,限期整改。 此外,县纪委监委机关进一步加强集中整改与日常监督的有效衔接,突出擦亮派驻监督探头,紧盯驻在单位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加强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民主集中制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把驻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要抓手,定期组织党风政风监督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等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综合分析研判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情况、“两个责任”监督检查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情况等。通过开展座谈、当面反馈等方式,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健全制度机制,按时查缺补漏,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严防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以来,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党风政风监督室累计参加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会议35次,实地监督检查20多次,查阅整改方案、巡察整改报告、台账及相关佐证材料400余份,通过书面通知、口头交流等方式提出整改意见100余条。 健全机制 筑牢整改根基提质效 武宣县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办法》,研究制定了《武宣县委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被巡察党组织、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中的责任分工。 在强化整改运作过程中,该县结合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流程和相关规定,规范并解决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谁来领导、谁来实施、监督什么、如何监督”的问题,细化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需要承担的日常监督任务,明确整改不同阶段、关键节点的日常监督时间表,清晰呈现巡察反馈、巡察移交、集中整改、监督检查、整改公开、持续整改、报告报备、成果运用等巡察整改阶段的日常监督步骤,严格把好整改方案源头关、整改责任关、整改进度关、整改质量关和结果运用关,规范工作流程,厘清环节流转,有效促进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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