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规范用工和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切实维护好建筑工人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我市进一步推广建筑工人电子劳动合同和简易劳动合同。 据悉,我市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筑企业应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应依法订立用工书面协议;建筑企业应在广西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桂建通”平台)上登记工人信息,方可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 我市将全面推广建筑工人电子劳动合同。目前我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采用建筑工人电子合同比例较低,根据住建厅有关要求,各建筑施工、劳务作业企业应优先采用电子合同,确因其他原因不宜采用电子劳动合同的项目,使用住建部和人社部印发的《建筑工人简易劳动合同》范本。 市住建局建管消防科科长莫运锋介绍,电子劳动合同是工人与用工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电子化形式,通过电子合同解决项目人员流动性强、难管理问题,增强劳务纠纷处理能力。在我市辖区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用人单位和建筑工人都应签订建筑工人电子劳动合同和简易劳动合同。 据了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电子个人简易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违约责任以及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签订电子劳动合同可以提升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效率、减轻企业用工成本,同时如果用人单位不及时发放工资,让建筑工人讨薪有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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