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针对农村集体“三资”(集体资金、集体资产、集体资源)等薄弱领域,精准把脉“三资”监管,研究出台相关监督制度和开发监管平台,把清廉乡村建设触角延伸至基层一线,实现农村集体“三资”公开透明,有力防止农村“微腐败”发生,为清廉乡村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完善规章制度 守牢群众“钱袋子” 我市将目光聚焦村屯(组)这个“神经末梢”,把原来村级“多、杂、散”的规章制度转化成可操作性强的规则条款,“量身定制”了《来宾市清廉乡村建设重点工作清单》《来宾市村级“微权力”清单》《来宾市村级“三务”公开清单》《来宾市清廉乡村负面清单》等政策条例,从政治建设、村级决策、“三资”管理、“三务”公开、村级监督等方面,列明了“可为”与“不可为”,明晰干部权力边界,为干部履职安上“紧箍咒”“护身符”,让干部知敬畏、守底线、严履职。 监督更精准、更透明、更有力的同时,还要不断提升群众自治力,让广大群众成为基层治理的主角。我市探索建立“党引民治”治理模式,推行自然村重大事务决策,通过“党组织牵头提议-户主(代)会决议、理事会组织实施-监事会监督落实”的“一组三会”村民自治新机制,进一步增强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截至目前,全市5535个自然村全部建成“一组三会”,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率达100%。今年以来,共收集到群众诉求2513件,办结1895件、办结率75.4%,党员群众对“一组三会”执行满意度达96.8%。 探索平台建设 助推监管透明化 “以前检查农村‘三资’的使用管理情况,都要到村里查阅台账。现在只需要登录监管平台,就能清楚地看到每一笔资金的流向。”合山市北泗镇纪委书记蒙达登录管理平台,查看各村“三资”使用情况。这是我市积极探索推广使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的生动事例。 农村“三资”涉及面广、规范管理难度大,直接关系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我市积极探索“三资”监管的有效办法,指导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开发符合本地区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截至今年6月,合山市、象州县已完成监管平台建设并投用,兴宾区、武宣县正在建设中。其中,合山市于2022年6月建成投用农村“三资”监管平台,以资金审批支付、账户动态监管、大额预警分析、村级财务管理、村级“三资”数据纳入平台管理等服务功能为核心,具有智能高效、银农直联、移动审批、快速迭代等优势。 同时,我市为规范农村集体资源发包、资产处置、集体资金采购项目等交易,先后组建了7家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2021年起均正常运营。截至今年6月,累计进入全市各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签证111宗,交易额1.12亿元。 建立提醒机制 基层注入“廉动力” 2022年12月,象州县百丈乡新寨村“两委”班子在讨论村集体商铺出租问题时,为图省事,计划续租给原租户,不再另行招租。“不行!村集体经济项目必须按照公开招租程序规范流程。”该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冼赞福听闻后一口否决,要求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规范管理村级“钱袋子”。 为推动精准监督,我市要求各乡镇建立监督工作提醒制度,对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等工作中发现的农村“三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除下发“工作提醒函”外,乡镇纪委主要领导还要对村委负责人进行约谈,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改正。今年以来,象州县共对14个村集体资源资产出租(发包)事项开展廉洁提醒谈话40人次,签订合同15份,整改“三资”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3个。 此外,我市强化“示范促廉”建设,出台《来宾市创建清廉乡村建设示范村实施方案(2022-2025年)》,将农村“三资”管理纳入示范村创建内容,着力打造100个具有来宾特色的清廉乡村示范村,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乡村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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