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积分制”作为一种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模式,必须与基层的社会实际和工作实际相结合,公认、公正的尺度和公正、公开的形式是获得群众认同和支持的关键。 近年来,象州县通过开展文明积分制活动,积极探索乡村治理有效途径,把乡村治理方式由“任务型”转为“激励型”。通过文明积分制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凸显群众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激发群众自我参与、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热情,激活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善治格局,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建立工作机制,积分管理规范化。2021年以来,象州县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工作思路,在前期4个积分制试点村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开展积分制有关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象州县乡村振兴文明实践积分细则(试行)》《象州县乡村振兴文明实践积分兑换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把村民在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勤俭节约、诚实守信、孝老爱亲、扶残助残、团结互助、文明礼貌、移风易俗、志愿服务等日常生活中的共性表现和参与乡村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等农村事务中的行为纳入积分管理范围。同时,建立积分管理“五个一”运行机制,即有一套积分标准、有一间爱心超市、有一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有一套运营机制、有一份积分记录台账,按照“申报-评定-公示-兑换”四项评选流程,以直接认定、入户评定和农户自主申报三种方式,按月进行积分评定和公示,建立积分台账,通过进行量化赋分,明确积分兑换规则,定期发放积分卡。为了调动村民积极性,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在物质奖励方面,村民可凭“积分卡”在爱心超市兑换食用油、大米、洗衣液等日常用品;在精神鼓励方面,把文明积分作为开展“最美家庭”“最美个人”等各类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提升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截至目前,象州县积分制度已覆盖18个村3000多户,并力争今年底覆盖到所有村屯。 注重过程管理,积分管理动态化。在开展文明实践积分制度实施初期,由于村民不了解,导致参与积极性不高,工作推进缓慢。随后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发动引导,进一步征询群众意愿,提升了群众的参与度和主动性。各村(社区)还因地制宜、量身定制对积分方案进行动态调整,合理设置赋分标准,把乡村治理内容融入积分项目中。如马坪镇大佃村根据农忙农闲或季节变化等情况,农忙时节加大产业发展积分,调高赋分标准,调动群众生产积极性;农闲时节强化学习培训、志愿服务等活动赋分,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为避免积分制内容“千篇一律”,努力做到“一村一特色”,让有德者“有得”、让美德“变现”,运江镇三里村将积分管理与移风易俗相结合,对主动践行喜事节办、丧事简办的农户给予加分并进行全村通报表扬,2022年该村婚事节办、丧事简办20家,群众主动放弃办酒15例。 提升治理水平,积分管理成效化。随着乡村治理文明积分活动的深入开展,美德变积分,通过积分兑换生活物品形式,让群众自觉参与到乡村治理当中,使群众由乡村治理的“旁观者”变为“参与者”。通过乡村治理文明积分活动“真金白银”的激励措施,“小积分”实现了乡村“大治理”,最大程度激发群众的自身发展内生动力,凝聚起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活力和合力,村级民主管理、自我管理和干部服务群众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此外,积分制将乡村治理与发展乡村产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塑造文明乡风、推进移风易俗等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有机结合,由小到大、连线成面,提升了群众参与度、扩大了群众受惠面、激发了群众自治热情,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2022年,妙皇乡思高村被评为自治区农村红白事文明劝导志愿服务试点村,罗秀镇军田村荣获自治区级乡村治理示范村等。 今后,象州县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发挥积分制工作导向作用,使无形的规则约束变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物价值,不断激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撬动乡村治理“大效能”,用“小积分”换来乡村文明新风尚,激活乡村治理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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